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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卫滨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项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01 09:08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23062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和市委“两大跨越”,落实省委“十大战略”和市委“十大工程”,高质量推进“十大行动”,实施重大项目三项制度,实行全流程管理、全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以项目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二、基本原则

共有四条基本原则,分别是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统筹推进、坚持权责统一、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高效长效工作机制,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改进方法手段,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谋划推进项目的能力水平。

三、适用范围

包括五类项目,分别是区领导牵头推进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三个一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四、具体内容

一是建立月调度制度。调度重点为1 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涉铁、涉军、涉河、涉电等跨区域、跨行业项目。调度方式方法分别是:日常调度、责任调度、行业调度,通过多种形式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建立施工和要素保障白名单制度。明确重点支持领域,省重点建设项目中创新驱动能力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七大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项目,“三个一批”项目中3亿元以上的项目,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涉及村民住房、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名单制管理,围绕重点支持领域,按照项目申报、市县审核、省级把关、监测督导的工作流程,确定重大项目白名单。

三是建立核查制度。对“三个一批”项目、省重点项目、灾后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全覆盖督导核查。持问题导向,突出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推动项目建设任务落实。

四是制定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全力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强化协同配合。各相关单位靠前服务、加强协作、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形成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狠抓责任落实。聚焦三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重大项目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工作有人促,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工作简报等营造抓项目建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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