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2/11/30 0:00:00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卫政办〔2022〕26号 | |
发文机关: |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1/30 18:01:58 |
有效性: |
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全区冬春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全区冬春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
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找重点领域、高风险场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以断然的措施、过硬的手段,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强化重点领域排查整治
1.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使用仓库违规改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以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按照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科工信、商务、城建、公安、城管、应急、市场监管、国土一分局、消防等有关部门对现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治理范围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各类突出隐患问题。科工信、商务等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摸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业结构、规模数量、地域分布、生产特点等基本状况,配合相关部门明确细化整治内容和重点。国土、城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应急部门要对企业危化品、氨制冷设备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排查。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企业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2.高层建筑。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检查、问题整改、核查校验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针对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要采取设立安全警示牌、修复破损保温层等措施,将其纳入民生实事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优先整改;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清理高层建筑裙房屋顶平台堆放的可燃物品;要划清高层建筑管理者和使用者责任,落实高层建筑“楼长”负责制,实行承诺管理,提升自主管理水平。
3.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持续巩固商业综合体标准化建设做法,12月底前推动本地70%以上2至5万平方米以上商业综合体完成标准化建设。对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对隐患问题反弹突出的单位,要督促其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照单整改、照单销账。要进一步固化联合检查、专家检查、警示约谈、隐患曝光等工作机制,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备案、公示、承诺制度,规范提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节日和商业促销活动期间采取火灾严防严控措施。
4.“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省市区政府部署要求和治理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对照十项硬措施,深入推进“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作为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安、教体、文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条线排查,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派出所、综治等基层力量全面开展网格排查。紧盯违规留宿人员、防火分隔不到位、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信用、经济手段督促整改。11月底前,对于隐患突出的、集中连片的沿街门店和“九小”场所,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提请区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5.物流仓储场所。商务、交通、发改、应急等部门要确实履行监管职责,摸清仓储、快递、物流场所底数、分布区域、规模大小、储存物品等现状,建立工作台账,会商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对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采取针对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场所违规住人、违法设置使用冷库、违规用火施工等严重违法行为。
6.人员密集场所。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开展分管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区卫健委牵头开展定点救治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及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整治。教体部门牵头开展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体育场馆(气膜体育馆)等检查整治。科工信、文旅、教体各负其责分类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文旅部门牵头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冰雪冰雕场所、网吧、密室逃脱、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场所检查。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救助管理机构检查。民宗部门牵头开展宗教活动聚集场所检查。商务部门督促商贸行业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检查巡查。城建、公安、农业农村、教体、民政等部门按职责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
7.重点时段。全国、全省“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期间,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本辖区、本行业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加强联合检查、集中检查、错时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火灾严防严控措施。针对宾馆、饭店、繁华商圈、游园庙会、交通枢纽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场所,在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焊施工、祭祀祈福等重点区域,组织专门力量,实行驻守执勤、巡逻看护,确保消防安全。
(二)突出风险隐患综合整治
1.畅通“生命通道”。持续深化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紧盯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发现一处拆除清理一处。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定点救治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常见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因防疫需要锁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顺利疏散。公安、城建、城管、消防等部门要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实行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严管“电源火源”。紧盯电气线路和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着火源”,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和本单位内部施工、维修、改造管理,落实本单位、施工作业单位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严格的动火动焊、装修作业等审批制度,落实严格的施工作业现场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等 “三清三讲三落实”要求,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要抓好燃气安全治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餐饮场所加强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解决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损坏等问题。城建等部门要加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保障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加大对建筑工地违规用火用电查处力度。消防积极协调上级对接电力部门按照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协作规定的措施、制度,做好电气火灾防范相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电热毯、电暖器、电炉等电气产品。社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专业电工,定期排查纠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取暖设备等隐患,落实火灾时保障消防供电的措施。鼓励安装电气火灾智能监控设备,提升电气火灾预警水平。
3.清理“易燃可燃物品”。持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夹芯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城建部门要督促电气焊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备足消防设施和器材。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老旧小区等集中居住区域安全管理,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组织乡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物业等基层力量,进楼入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三)分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带队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要加大消防安全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平安建设考评、文明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明晰消防工作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持续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部署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制定一份工作制度、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在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指导相关行业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3.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落实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抓好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落实,重拳整治火灾隐患,发现隐患必查,重大隐患必停,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必追,强推力促企业单位知责、负责、尽责。
(四)扎实筑牢火灾防控基础
1.落实消防规划。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和任务清单,按照“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原则,逐步补齐公共消防设施“欠账”,着力破解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现状。
2.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建设,保障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人员和经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消防工作;平原镇要加快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进度。
3.利用网格化消防力量排查隐患。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制度的优势,压实各层级网格员责任,在开展网格工作的同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作台账,持续督促整改,形成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打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最后一公里。
(五)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普及
1.加强警示教育。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业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及重点领域火灾特点,分场所展播火灾案例警示片,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相关行业部门组织人员到现场以案说法、以案警示。卫健、教体、文旅、民政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疫情防控宣传,加强涉疫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印制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定期推送安全提示提醒。应急部门要加强电气焊工种的专业培训和资质核定。定期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曝光活动,加大对堵塞疏散通道、违规留宿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曝光力度,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落实。
2.加大常识普及。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重点宣传计划,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设立消防专题专栏专门网页,在重点时段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突出元旦、春节、元宵节和“两会”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频次,城建、交通、商务、科工信等部门利用地标建筑、交通工具、沿街LED显示屏和手机短信等载体,每天推发消防安全提示提醒。推广体验式科普宣传,组织社会各界通过新乡消防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预约方式,就近深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队站,参与火场逃生、火灾扑救和消防训练项目等体验活动。
3.强化宣传服务。教体、文旅、民政、卫健、城建等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推动各类学校、民政服务机构、医院等单位和居民小区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定期开展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发动社区消防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持续开展消防志愿活动,重点针对鳏寡孤独、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面对面”消防安全帮扶。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开展“敲门行动”,免费发放《居民家庭消防安全30条》,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做到“三清三关”,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
(六)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健全指挥体系。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特点,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应急、交通、农业农村、科工信、消防等部门开展研判会商,强化预警监测、实现信息共享,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联合实战演练,提升协同作战、抗御火灾能力。
2.做足应急准备。相关行业部门要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年底前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消防部门要加强熟悉演练和装备物资储备,提前做好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确保发生紧急情况快速到场、高效处置。
3.强化实战演练。针对辖区、行业灾害事故类型,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按照最大、最难、最复杂、最不利情况设置灾情,提升协同作战、抗御火灾能力。加强社区、重点单位、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配齐消防器材和灭火药剂,与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区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附件1),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同步组织调度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强集中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专项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行动部署,全面组织推进,细化责任目标,坚决扛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一)摸清单位底数(12月10日前)
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将辖区属于排查整治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全部摸底一遍,标明单位名称、具体位置、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分类形成工作台账后报县级专项行动专班。
(二)分类排查整治(12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镇办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要对属地属于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场所按照台账进行检查,各行业部门坚持“三管三必须”,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开展分管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为专项行动提供技术支持;消防、公安按职责分工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所有排查单位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督改责任、整改责任主体“四个清单”,跟踪督促隐患整改。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或行业部门力量不足的,由区专项行动专班统一指定排查责任部门。
(三)攻坚整改隐患(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对前期排查整治阶段未整改到位、整改难度较大的突出隐患,由区专项行动专班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实施攻坚整改。重点整改以下突出问题隐患:
1.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所在建筑和高层建筑,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2.同一建筑内存在多个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加工企业和不同生产经营业态的,每个独立功能区域至少保证2个安全出口;室内无法改造设置的,增设性能可靠的室外楼梯。
3.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必须设置独立安全出口,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4.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设置建(构)筑物、隔断的,依法临时查封并责令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执行。
5.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和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执行。
6.各类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坚决予以清理;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7.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规电气焊、边营业边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发现违规实施电气焊作业的持证焊工,应急部门依法取消其相关从业资质。
8.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以疫情防控为由将消防通道封堵落锁、楼道焊死堵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
9.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0.对干扰检查、阻挠执法的行为,公安机关要坚决果断进行处置。
(四)开展总结验收(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集中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要把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集中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二)强化整治实效。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采取“专班+专家”“检查+服务”等形式,严厉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坚持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从严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及挂牌督办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存在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三)严肃问责追究。区政府将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督导暗访,每月召开会议通报全区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督查情况约谈通报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火灾多发的镇、办和行业部门。凡发生亡人火灾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除依法从严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刑事、行政责任外,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党政领导、监管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联 系 人:李华
电 话:0373-7018569
电子邮箱:weibindadui@126.com
附件:1.卫滨区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2.卫滨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3.全区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1
卫滨区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
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为加强全区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呈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郝同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白 银 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副局长
裴 勇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区应急局、区城建局、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区科工信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宗局、市国土一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由区应急局、区城建局、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区科工信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宗局、市国土一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收集掌握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对全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暗访;按时向市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报送有关信息;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附件2
卫滨区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职务 |
联系方式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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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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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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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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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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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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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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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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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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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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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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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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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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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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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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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区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 |
出动检查人次(次) |
检查单位数量(家) |
发现问题隐患(处) |
整改问题隐患(处) |
罚款(万元) |
责令三停(家) |
临时查封(家) |
拘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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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 |
累计 |
当日 |
累计 |
当日 |
累计 |
当日 |
累计 |
当日 |
累计 |
当日 |
累计 |
当日 |
累计 |
当日 |
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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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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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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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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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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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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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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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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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每日下午4时前,将统计表报至区工作专班邮箱(weibindadu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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