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豫财税政〔2019〕22号)和《新乡市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要求,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用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人,并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申请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的规定。经用人单位申请和我局审核,拟认定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口头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373-2048203
监督电话:0373-2826105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