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定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的
通 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扩量提质”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和市局关于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的要求,为了高质量推进技能培训,依据《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本辖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工作。
区人社局于3月8日,按照“公平公开、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动态调整”的原则,查阅相关资料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经评审认定了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等4家民办培训机构,已在政府网站公示,作为我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依据《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与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流程相同,且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等4家民办培训机构满足就业技能培训的需求,为减少资源浪费,区人社局研究决定,认定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等4家民办培训机构,为我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