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卫政〔2022〕43号
发文机关: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3日
成文时间:
2022年06月13日
有效性:
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光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卫政〔2022〕43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2-06-13 11:52 浏览量: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刘光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卫滨文〔2022〕43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光辉同志为卫滨区特色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邢巍同志为卫滨区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璐(女)同志为卫滨区特色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陈乃威同志为卫滨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吴瑞兵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明坤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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