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
〔2025〕10号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向新乡市高科气体有限公司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41070313202500001号,有效期2025年5月7日至2028年5月6日。
特此公告。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
〔2025〕10号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向新乡市高科气体有限公司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41070313202500001号,有效期2025年5月7日至2028年5月6日。
特此公告。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