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公示4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1-05-17 10:56 浏览量: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河南永创玻纤复材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0357245012X8

案件名称

永创玻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卫滨)应急罚〔2021〕4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1年5月17日

处罚结果

对该公司罚款15000元。

处罚事由

2021 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河南永创玻纤复材有限公司检查发现问题如下:1、未编制风险管控清单;2、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违法行为1、未编制风险管控清单;违反了《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 第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风险辨识和分级结果,编制风险管控清单,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风险管控清单应当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描述、可能导致后果、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管控层级、排查频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规定违法行为2、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处罚依据

1、未编制风险管控清单;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编制风险管控清单的;

2、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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