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队、协会:
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138号),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通知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品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个品种药品,做好登记记录配合召回。各部门对辖区相关单位进行排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
附件:1.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小儿氨酚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138号)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