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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停止销售使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08:44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1653

股室、所、队、协会

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138号),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通知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品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个品种药品,做好登记记录配合召回。各部门对辖区相关单位进行排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

附件:1.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小儿氨酚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138号)

2.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信息表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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