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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更新规划(分区层面)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4 08:42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13930

批复时间:2021年3月19日

编制单位:新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范围:《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用地范围,用地面积为140平方公里。

规划定位: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城市社区,构成有归属感、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城市单元。将新乡市建设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健康的、低运行成本的城市,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化延续的活力城市、宜居城市、公园城市。

规划主要内容:依据重要程度划分,新乡市有39个一般更新片区单元;37个重点更新单元,其中滨水24个单元,打通城市道路4个单元,急需改造或历史城区6个单元,其他片区3个单元。

按辖区划分,红旗区共分为8个片区,20个单元,共涉及55个棚户区和城中村。红旗区总改造地块用地面积310.88公顷,拆迁改造建筑面积377.01万平方米,保留改造179.84万平方米。

牧野区,共分为7个片区,30个单元,拆迁建筑面积767.52万平方米。

卫滨区,共分为8个片区,19个单元,拆迁建筑面积407.46万平方米。

凤泉区,共分为1个片区,5个单元,拆迁建筑面积279.08万平方米。

高新区共分为2个片区,4个单元,拆迁建筑面积51.84万平方米。

滨水、历史街区和中心城区类单元改造措施:建立核心空间,突出老街特色,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的商业街区,保护文物、展示历史。

影响城市功能提升的单元改造措施:整备协调,统一核算片区改造成本,统一布置片区的公共设施,突显优美的城市形象。

旧城改造单元改造措施: 拆墙清违,拓展空间,疏通道路、规范停车,见缝插针,增绿补绿,补齐短板、提升承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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