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发改〔2021〕71号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乡市卫滨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传染病医院家属院小区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红线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报送新乡市卫滨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传染病医院家属院小区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红线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卫滨胜办字〔2021〕45号)及相关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和居住品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感、幸福感,同意建设新乡市卫滨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传染病医院家属院小区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红线内),在线平台项目编码2110-410703-04-01-287076。
二、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传染病医院家属院、卫校家属院、新封小区三个小区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包括改造道路工程6150.0㎡,雨水管道630.0m,污水管道630.0m,弱电管道680.0m,强电管道550.0m,线路整理1380m,路灯36套,围墙2350㎡,化粪池(15m³)2座,绿化490㎡,消防管道(含消防栓)240m,改造小区供水380m,机动车停车位铺装385㎡,大门3座,新设垃圾收储(连体分类)41套,智能安防监控18套,健身器材休闲设施10套,新建自行车棚563㎡,智能充电桩17套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约577.1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
五、建设工期:9个月
六、招投标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符合国家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施工、监理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环节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上公开发布。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项目法人或其代表1人共5人组成,评标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七、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该项目编号为卫滨发改〔2021〕71号。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