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发改〔2022〕5号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乡市口腔医院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新乡市口腔医院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卫滨卫健字〔2022〕15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新乡市口腔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高,同意建设新乡市口腔医院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在线平台项目代码为2201-410703-04-01-147356。
二、建设地点:新乡市解放大道202号新乡市口腔医院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拆除医院现状危楼,并在原址上新建1栋4层的门诊楼,建筑面积为1902.24㎡;1栋3层的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为 1500.00㎡,项目完成后总建筑面积为3402.24㎡,配套完成室内外管网工程,并购置相应设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3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年。
六、招投标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符合国家资质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环节进行公开招标,因申报时间紧迫,具体招标方案另行提交我委核准。
七、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该项目编号为卫滨发改〔2022〕5号。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