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发改〔2022〕4号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乡新华医院整体改造提升建设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新乡新华医院整体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卫滨卫健字〔2022〕14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意建设新乡新华医院整体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在线平台项目代码为2201-410703-04-05-506513 。
二、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中同大道449号新华医院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对医院现有的2#楼、4#楼及发热门诊楼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内墙、地面、天棚、门窗等的装修更新以及公用工程管线(水电暖、弱电、消防设置)的改造。总装修改造面积为5521.91㎡,其中:2#楼建筑面积2371.01㎡,4#楼建筑面积2550.90㎡,发热门诊楼建筑面积600.00㎡。
2.拆除医院现有的3#楼(拆除面积为2550.00㎡),并在原址上新建1栋3层的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000.00㎡);拆除医院现有的2层服务楼(拆除面积为1000.00㎡),并在原址上新建1栋3层的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800.00㎡),主要功能为负压病房和PCR实验室,总新建面积为4800.00㎡。完善建筑配套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公用工程及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等总图工程,购置医疗设备(PCR、CT、DR各1台;负压病房抢救设备、心电监护仪、床旁彩超各3套)、电梯及其他配套设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年。
六、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该项目编号为卫滨发改〔2022〕4号。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报我委审批。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