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发改〔2021〕63号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乡新华医院感染隔离病房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卫健委:
你单位《关于报送新乡新华医院感染隔离病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卫滨卫健字〔2021〕90号)及相关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提高传染病诊疗预防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意建设新乡新华医院感染隔离病房项目,在线平台项目编码2020-410703-84-01-014034。
二、建设地点:新乡市中同大道 449 号新华医院南院。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9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隔离病房,诊室、检测室、医护办公用房以及相关设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52.00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上级资金、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招投标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符合国家资质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建筑施工环节进行公开招标。因申报时间紧迫,具体招标方案另行提交我委报批。
七、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该项目编号为卫滨发改〔2021〕63号。
请接文后,抓紧进行下步工作。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