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发改〔2021〕106号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永济渠航运博物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卫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永济渠航运博物馆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卫滨文广旅〔2021〕38号)及相关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挖掘新乡本地历史资源,大力弘扬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推动大运河流域经济发展和文化提升,同意建设永济渠航运博物馆项目,在线平台项目编码2112-410703-04-01-958694。
二、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高村路西段。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规模为2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展厅、多媒体室、活动场所、配套设施、绿地和大型运河题材标志性纪念物等场地。计划按国家一级博物馆标准建设。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5年。
六、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该项目编号为卫滨发改〔2021〕106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