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滨区文化综合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2-28 15:50 信息来源: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2106

 

卫滨发改〔2021102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卫滨区文化综合体项目建议书批复

卫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卫滨区文化综合体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卫滨文广旅〔202137及相关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卫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社会、群众对文化产业需求,同意建设卫滨区文化综合体项目,在线平台项目编码2112-410703-04-01-411276

二、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高村路西段卫源湖文化公园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规模为3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共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文体广场、演艺中心等集公共艺术场馆于一体文化建筑群。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5年。

六、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该项目编号为卫滨发改〔2021102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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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