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发改〔2021〕101号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运河(永济渠)文化展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卫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大运河(永济渠)文化展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卫滨文广旅〔2021〕34号)及相关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利用,满足社会、群众对文化产业需求,同意建设大运河(永济渠)文化展示项目,在线平台项目编码2112-410703-04-01-698734。
二、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区域为解放路以东,卫河以南,胜利路以西,中同路以北。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规模为20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生态廊道、游览服务、生态停车场等设施建设,进行大运河历史文化展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4年。
六、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该项目编号为卫滨发改〔2021〕101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