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发改〔2021〕60号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卫滨区农村安全饮水修复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市卫滨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卫滨区农村安全饮水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卫滨农〔2021〕67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卫滨区农村安全饮水修复建设,尽快实现农业生产设施恢复,保障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同意建设卫滨区农村安全饮水修复工程项目,在线平台项目代码为2109-410703-04-01-295102。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西水东村、水南村、水南营村,元庄村,中召村,沈小营村,十里铺村,八里营村,王固城村,张固城村,丁固城村,洛丝潭村,路庄村,唐庄村,朱召村,梁仁旺村,十五里堡村,赵村,李村,贾屯村,东水东村21个行政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卫滨区城乡一体化工程1处,新建供水管网共计391110米,更换入户水表8759块涉及行政村21个,本次工程受益农村人口35035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94.06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工程工期为1年。
六、招投标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符合国家资质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环节进行公开招标。因时间关系,具体招标方案另行提交我委核准。
七、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该项目编号为卫滨发改〔2021〕60号。
请接文后,抓紧进行下步工作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