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加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疫屏障,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卫滨区针对辖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值守岗位推行“七必须”工作要求:
一、重点岗位营业(工作)时间必须有门岗(保安)值守。值守人员切实负责,开展拦截、提示戴口罩、保持一米线、测温、验码、登记、消毒、报告等工作;
二、值守岗位必须有值班表。值班、值守责任落实到人,交接记录准确、详实;
三、重点场所所在单位必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落实分级岗位职责,建立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有督导检查记录和问题整改记录;
四、必须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落实所属行业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和技术规范,有培训记录,所属行业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要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五、必须有行程码、健康码扫码公示牌,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
六、必须有测温设备,设备正常运转,值守人员熟练操作。对不能扫码的老年人等人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记录来访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出入时间等基本信息;
七、必须有消杀防疫用品,消杀、防疫物品储备充足,值守人员会操作使用。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向各自负责的重点场所推广上述“七必须”工作要求,并不间断的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