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 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4 15:18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2367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卫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一、复工复产时间

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有序分批分类复工复产。原则上分三类:

(一)工程项目。S309长济线改建工程卫滨区段项目、新获快速路改建工程卫滨区段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待各项条件达到要求,可申请复工复产。

(二)其他项目。卫滨区乡道Y006冢三线小修保养项目、平原镇丁固城铁路涵洞路面修复项目,复工复产条件达到要求,可申请复工复产。

(三)货运行业。按照卫滨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疫情防控情况,卫滨区交通运输局适时组织辖区货运企业复工复产。实施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A证、B证、C证)。

二、复工复产条件

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立组织机构。项目业主要按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完善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明确机构、人员、设备、进出场车辆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等,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项目业主总负责,各参建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检查落实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

(二)人员排查确认。项目业主要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拟进入工地的人员基本情况、来新前活动轨迹、来新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进行详实排查并登记造册。鼓励施工单位使用本地劳务人员。来自湖北区域和河南信阳、南阳等疫情严重区域或与该区域接触过的从业人员暂缓进入施工现场。新乡市区以外的从业人员须出具户籍地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以上组织或疫情防控部门开具的疫情安全证明(疫情安全证明要与人员身份证明一致)。

(三)明确隔离区域。按照疫情期间外地来新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湖北(武汉市)等省外重点疫区及省内重点地区(信阳、南阳)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14天;省内(不含信阳、南阳)其它地市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7天。现场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由施工单位建设彩板房等满足需要的临时隔离观察房间,不具备条件的由施工单位采取在外租赁方式,明确统一的隔离观察场所(提供租赁合同)

(四)实施封闭管理。工程项目有多个出入口的应采取封闭措施,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测、查、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五)储备防护物资。结合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采购、储备满足一周以上需要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用品和物资,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

(六)职工食堂管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件齐全,按照“宜散不宜聚”原则,具备错时分散就餐或盒饭供应的条件,并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七)工地宿舍管理。工地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工地内应单独设置临时隔离观察房间。

(八)开展消毒防疫。实施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对人员使用频次较高的设备机具和办公区、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和卫生清扫,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制度。现场卫生整洁,排水、排污管道保持通畅,无积存生活垃圾和污水。

(九)安全生产防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十)施工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扬尘治理“6100%”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

二、复工复产审批

(一)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委和项目所在地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项目业对照复工复产条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准备和自查整改,符合条件后,经项目所在地政府同意后,向交通部门提出工程复工复产申请,交通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现场条件进行复核验收结果和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意见,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经指挥部研究同意后,交通部门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接受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各项安排。

(二)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平原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结合辖区疫情防控形势,配合好交通部门做好辖区工程项目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尽快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和标准。

(三)严格督查指导。平原镇和交通部门要强化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指导,对复工复产后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将采取责令停产停工、约谈通报等措施,并督促项目业主立即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从严处理。

 

附件:1.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领导小组

2.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

 

 

 

2020214

附件1

 

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

行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决定成立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领导小组

  长:贾照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焦卫东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李学桃  区卫健委主任

            区园区办主任

        冀大旭  平原镇镇长

王东辉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       

        李庆利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国府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吕名路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附件2

 

河南省企业单位

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

 

一、开工前如何防控

1.掌握并登记每名企业员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

2.排查并登记确认返岗企业员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疫区人员。

3.开工前应提前对厂区、车间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宿舍、餐厅等)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使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上下班途中如何防控

1.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

2.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三、上班前如何防控

1.员工上班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进入厂区、

车间、办公楼等工作。

2.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3.如果有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游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预检分诊或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和接诊医师,并配合开展相关调查。

四、参加会议如何防控

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确需开会、集会时人员均须佩戴口里,要控制时间。会议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的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清洁。

五、公务来访如何防控

1.企业安保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认真询间和登记来访人员状况,进行体温检测,询问有无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

2.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接待来访的人员及来访者双方均须佩戴口罩。

六、公共区域如何防控

1.开工后,每日对厂区、车间等公共场所、电梯(有条件的单位一定要频繁为电梯间消毒,特别是按钮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

2.加强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3.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需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应由专业空调维护人员实施消毒);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七、食堂进餐如何防控

1.要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洗手。

2.食堂(餐厅)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4.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5.食堂(餐厅)每日消毒2次,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椅进行消毒,使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八、健康宣教如何实施

1.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员工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与他人谈话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同室时须佩戴口罩。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

3.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采用肘护、衣袖速掩口鼻,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内。

4.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餐前便后、擦眼睛前后、接触宠物或家禽后等应及时洗手。

 

5.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微信信访
APP信访
短信信访

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