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 政策文件
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5-21 09:13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2340

一、及早发现

    各镇办、区相关单位应严格落实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充分发挥社区、小区网格化精准管控,落实体温检测、扫码登记,同时对发热门诊登记人员,药店推送人员严格跟踪管控,做到“早发现”,并按要求“早报告”。

二、快速处置

    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接到辖区医疗机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跟踪管理,落实“早隔离”措施。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均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

    对于正在执行居家不外出的武汉返新及高风险来新人员,如检测结果呈阳性,区卫健委安排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溯源工作,区指挥部立即安排社区管控工作。

三、精准管控

    各镇办要成立以主要领导责任制的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网格长要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对辖区内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并及时上报至区防控指挥部相关信息;区指挥部第一时间上报市指挥部,按上级要求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四、有效救治

    对于已做过核酸、血清抗体检测的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如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腹泻及结膜充血等)需立即按规定安排专人专车送定点医院诊治,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患者治愈出院后继续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

                       

 

 

 

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520

微信信访
APP信访
短信信访

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