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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防控成果推进卫滨区无主庭院群众自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3-27 10:12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2114

为巩固防控成果、推动无主庭院群众自治,切实补齐无主庭院管理短板和基层治理弱项。现就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无主庭院居民群众自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弘扬抗疫精神、巩固防控成果,通过进一步宣传发动,逐步建立各类庭院管理机构,形成楼院有人管、卫生有人搞、安全有秩序的工作局面,最终达到群众自治、规范管理的目标。

二、方法步骤

(一)摸清底数

各镇(办)、社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引导辖区楼院长、党员、退役军人、志愿者等主动报到,并结合人员排查底册、二维码调查问卷等相关信息,通过电话、微信等全面查找、动员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同时,做好前期摸排走访工作,对辖区所有无主庭院的封闭卡点、庭院楼栋数、单元数、常住居民数,以及庭院现状、存在问题、问题成因等情况做好全面排查统计、综合梳理分析,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具体措施。

(二)分类施策

1、引入物业。对有条件且有基础的庭院,在社区引导下,引入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对于引入物业公司,要在充分调研并征求意见情况下,对物业管理范围、收费标准、业委会成员等内容进行公示后,进驻管理。

2、居民自治。对有一定管理基础、有一定组织形式(如家属院、团购房、集资楼等)的楼院,在社区领导下,组织成立居民议事会。通过居民议事会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楼院长管理。对于独栋楼、大杂院等管理难度较大的楼院,要发挥楼院中党员义工、退役军人的重要作用,通过亮身份、做表率、树形象等活动,发动群众进行楼院自治,实行楼院长管理制度。

三、工作标准

(一)所有自治楼院要建立管理组织架构,架构中工作成员要分工负责,开展宣传发动和群众工作,并制定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二)所有楼院要制定居民公约和管理制度。

(三)所有自治楼院要建设门房等管理场所,以发挥议事和维护秩序等管理作用。

(四)自治楼院可根据自身情况,在社区指导下开展其他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推进无主庭院群众自治工作不仅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补短板堵漏洞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的具体实践。各镇(办)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疫情防控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二)分类稳妥推进。各镇(办)要组织社区对辖区无主庭院深入摸底研判后进行分类,并结合实际,一院(区域)一策,精准推进。对于引入物业类庭院,要先行先试,加快推进,410日前完成引入物业,进驻管理;对于居民自治类庭院,由相关单位牵头推进,415日前成立居民议事会纳入管理(原则上完成总数的三分之一);对于楼院长管理类的庭院,420日前完成一批楼院自治;630日前完成60%无主庭院的自治任务。下半年自治工作全面展开,实施长效管理。在分类推进过程中,要注意疫情防控工作与小区自治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既要注重时间,又要保证质量,尤其是小区支部书记、居民议事会会长人选要从严把握,确保小区自治工作紧张稳妥有序推进。

(三)严格落实责任。以完成自治管理为目标,成立专班,各镇(办)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具体责任人,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每个社区明确科级分包领导和分包干部,全程指导社区无主庭院群众自治工作。在疫情管控期间,要发挥好市直、区直机关下沉干部的作用,与社区人员共同参与无主庭院群众发动和规范自治工作,将下沉干部与社区工作者共同编入无主庭院群众自治工作团队,明确目标责任和时间节点。要将每个社区开展工作情况纳入督导范畴,对在工作中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推进缓慢的,严格追究责任。

(四)加强示范引领。各镇(办)要及时发现、总结、宣传社区在推进无主庭院群众自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区指挥部将适时召开现场会,对推进较好和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并通过学习、交流全面推动工作展开。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和其他有效途径,加大对我区无主庭院创新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为推进基层治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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