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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疫情防控基层基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2-14 08:53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3774

一、基层队伍建设

(一)社区网格

社区网格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担任本级网格长,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设置基层网格,负责指导基层网格开展防疫各项工作。

(二)基层网格

基层网格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本地群众骨干担任本级网格长,负责落实本区域内各监测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庭院开展防疫各项工作。

(三)庭院

各庭院由本庭院居民骨干、物业公司负责人、隶属单位负责人担任庭院长,负责落实本庭院占地范围内防疫具体工作,指导各楼栋开展防疫各项工作。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具体负责人担任本庭院长;有单位管理的家属院,由管理单位明确专人担任庭院长;无主庭院由本庭院居民骨干担任庭院长,庭院长未明确的,可由基层网格指派本庭院五老人员等担任庭院长。

(四)楼栋

各楼栋由本楼栋居民骨干、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担任楼栋长,负责落实本楼栋防疫具体工作,指导各家庭开展防疫各项工作。楼栋长应当能长期固定。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

各网格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明确联络员负责对接基层网格,根据基层网格工作安排,开展本单位防疫各项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可由本单位平安建设负责人或专干担任联络员。企业可由负责安全、卫生工作负责人或专干担任联络员。各单位设置的联络员应当能长期固定。

(六)兼职网格员

大量征召党员、预备役、退役军人、五老人员、志愿者、群众骨干等担任兼职网格员,充实网格员队伍。

(七)健全社区网络

1、抓住机遇,在所有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特别是无主庭院,要实现业委会成立全覆盖。

2、由社区党支部成员担任各所辖小区业委会主任或主要成员。

3、建立户代表、单元代表、楼栋代表、庭院代表等覆盖社区的群众动员、表达、自治的社区网络,健全通讯联络网络,实现管理好、使用好、建设好的目标。

二、基层工作职责

(一)防疫期间,严格落实本区域内居民出入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对所有城市小区、村组实施封闭管理。

(三)配合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人员做好人员检测工作。

(四)对进出人员测量体温、登记。

(五)开展本区域内涉疫重点人员排查。

(六)对本区域内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管理和备案。

(七)督促本区域内所辖单位在开工、开学前,提前对本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监督所属所辖单位对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使用期间的持续性消毒。

(八)建立健全与辖区医疗机构和服务对象之间的信息联络机制。

(九)对前往本区域内药店购药的体温异常居民进行信息登记,对购买发热类、咳嗽类药品的人员进行登记,并指导辖区药店对购买发热类、咳嗽类药品的人员登记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购买药品的名称、数量。

(十)了解本区域内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自杀、冲动行为等。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十一)做好本区域内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工作。

三、临时党支部建设

(一)临时党支部职责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2、做好负责区域内党员普查工作。

3、做好辖区庭院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热心居民组成“先锋队”的领导和岗前培训工作。

4、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引导居民群众科学认识疫情、防控疫情。

5、做好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包楼联户工作,推行“1+1+N”机制,做好防控常识宣传、人员摸排管控。

6、做好区域内“红分”管理工作,科学设置疫情宣传、防控值守、入户排查、消毒消杀等积分项。

7、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临时党支部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二)临时党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是周边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第一责任,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组织分包小区党员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仗。

3、对疫情突发情况及时研判。

4、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党委和镇、街道党(工)委有关精神和要求,做好任务分配工作。

四、基层宣传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2、加大防疫正面宣传报道,弘扬社会正能量。

3、及时将中央、省、市、区委和政府的防疫动态。

4、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关切,避免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5、及时发布防疫权威信息。

6、严肃网上宣传纪律,做好网上舆情监测,严密监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网上舆情动向,发现涉卫滨舆情要及时上报指挥部宣传舆论组。

(二)宣传内容

1、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

2、中央、省、市、区各项防疫要求和防控救治措施。

3、社会心理服务相关知识。

(三)宣传方式

1、电子显示屏。对本辖区内电子屏实施统一登记、管理,24小时不间断开展防疫宣传。

2、展板、条幅。在本辖区内重要点位、出入口广泛设置防疫宣传展板、条幅。

3、村级广播站、公示栏。村级广播站要每日定时播放防疫相关内容,村、社区公示栏防疫宣传内容要做到及时更新。

4、宣传单、告知书。各类告知书由相关部门负责印制,统一发放至社区及各级网格,印制内容要统筹谋划,杜绝内容重复,造成资源浪费。

5、微信公众号、微博、QQ等网络平台。动员全区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QQ等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6、工作群。实行网格内微信工作群管理全覆盖,依托区委政法委微信群主管理模式,各个网格对本网格内的各单位工作群群主实现统一管理,各类信息定向发送群主后,由群主负责在各自管理群中发布。

7、媒体报道。各网格出现的先进经验、典型人物、工作动态等及时报送区防控指挥部宣传舆论组,由宣传舆论组联系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8、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运用。按照《卫滨区党政机关互联网信息平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做到信息传播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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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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