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做好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2020〕27号)和新乡市《关于推动疫情轻微区域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事宜的通告》(新疫情防指通告第13号)文件精神,我区专门制定了健康证明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流程,明确了办理医疗机构。请各镇办、区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积极向工业、建筑业、零售业等各类商业企业宣传健康申报证明办理工作,确保返岗复工安全有序。
附件:1、卫滨区新冠肺炎健康证明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流程
2、卫滨区新冠肺炎健康证明申报证明办理医疗机构
3、《关于有序做好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2020〕27号)
卫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