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注重精准施策,坚持援企、稳岗、扩就业、保民生并举,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大力实施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努力保持全省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稳定,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明确了以工代训政策具体的实施范围、申领条件、程序、申报材料等。
稳就业是“六稳”之首,为落实企业稳岗扩岗政策,加大稳就业、保就业力度,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及时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转发《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并根据豫人社办〔2020〕43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开展以工代训补贴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的红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对此项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政策措施之加大稳岗返还力度
为了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参保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将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应急稳岗返还政策延长1年,执行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其中,对中小微企业,今年12月31日前返还标准可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不超过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对于备付能力不足的统筹地区,要充分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帮助当地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尽可能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政策支持。
政策措施之扩展以工代训补贴范围
什么是以工代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工代训就是在工作岗位上以实际操作的方式接受技能培训。豫人社办〔2020〕43号文件明确原有的以工代训政策继续执行,针对现阶段中小微企业的困境,创新政策措施。
原有政策继续执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执行原有政策。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创新政策措施。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工,不含专营劳务派遣企业代理的未就业人员),可根据吸纳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困难企业以工代训。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以工代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创新政策措施从今年5月起施行,受理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人社)
简化办理流程
1.申请
企业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并提供上月份(或前几个月)的企业人员花名册和发放企业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停工停产企业还需提供上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补贴标准和期限: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由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机构具体承办),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3.拨付
资金拨付:财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