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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卫滨区兜牢“三保”底线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4-02-27 16:27 信息来源:管理员 访问量:2952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保”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发展安全,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制度约束,规范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增强各部门“三保”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财政平稳、健康、可持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党政同责、财政为主、部门协同的基层“三保”保障工作机制,形成责任落实到位、“三保”保障有序、健全监测研判、风险有效防范的工作格局,健全财力增长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需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坚决不发生“三保”风险。

三、政策依据

1.《预算法》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三保”工作的通知》

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县财政运行分析调度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5.《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 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

6.《新乡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责任主体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实认识“三保”工作事关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基础,更是必须扛稳扛牢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明确目标、提高站位、落实责任,确保“三保”管理制度落实落地,“三保”项目及时足额保障到位。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各部门保障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建立统筹资金分类、实时监测预警、加强风险研判、快速应急处理等多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参与、协调配合的“三保”运行体制机制。三是强化部门参与。高度关注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确保“三保”支出保障到位,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领域“三保”政策制定、预算编制和执行负主要责任,对全区本领域“三保”政策落实负有监管义务,确保支出的规范性、完整性。

(二)严格预算编制,保障预算执行

一是足额编列预算。编制年度预算时,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落实按照国家、省保障范围和标准确定的“三保”责任,全面、完善覆盖“三保”需求。二是习惯过紧日子。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 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要求,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和低效无效支出,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不折不扣将就过日子要求落到实处,过出实效。三是硬化预算约束。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四是坚持“三保”优先。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

(三)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兜牢“三保”

一是动态监测财政运行。持续健全财政运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对“三保”支出进度、财力保障水平、库款保障水平等实行动态监测,“三保”支出明显低于序时进度或合理水平的,要尽快筹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推进实施财政评估。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公共政策或实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要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严格按照《新乡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三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要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的原则,健全财政运行风险处置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妥善处置“三保”风险事件。

相关链接: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卫滨区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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