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近日,卫滨区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卫滨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卫滨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规划”),描绘了未来十年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新蓝图。为切实做好新“两规划”的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妇女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家庭建设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家庭的期盼、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同推进,1990年以来,颁布实施了三轮“两规”。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推进“两规划”实施作为提高妇女地位、发挥妇女作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途径,将其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十年来,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进入了历史最好时期。
编制新“两规划”对包括“十四五”时期在内的未来十年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作出了整体部署,为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二、编制原则
在两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兼顾。既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又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二是坚持对标对表。注重与省、市、区“十四五”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有效衔接,既保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连续性,又注重与时俱进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坚持需求导向。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需求,聚焦短板弱项,积极回应妇女儿童和家庭关切。
三、主要内容
两规划总体延续上一周期规划的框架体系,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
1.妇女发展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新时代妇女发展新需求新期待,着力解决制约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及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城乡和不同妇女群体的协调发展,关注低收入和困难妇女的生存发展,在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共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5项主要目标和93项策略措施。与上周期妇女发展规划相比,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
2.儿童发展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扣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更加突出儿童权利的优先保障,更加注重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更加强调促进儿童发展和保障儿童权利的制度机制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聚焦新时代儿童发展的新需求。共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0项主要目标和87项策略措施。与上周期儿童发展规划相比,新增“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
在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部分,明确了区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区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共同推动目标的实现。同时明确监测评估的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
相关阅读:
《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滨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卫滨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卫政〔2022〕105号)
媒体解读:卫滨区发布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