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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03 11:44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4800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新乡市人民政府在全市出台了市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我区决定在全区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通过压实各级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自然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对各网格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全面推行自然资源“一网一长”制,符合我区区情,将我区耕地全方位纳入网格化监管,有利于我区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通过政府挂帅,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全面建立“一网一长”制,健全以田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以“零容忍”的决心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有利于保护我区自然资源,切实保障我区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我区全面展开“一张蓝图保发展、一体共治建生态”的总体思路。

二、工作目标

田长由区政府根据网格划分情况进行设立,田长要对责任网格内耕地的利用、监管及保护负总责,对网格内项目用地、项目设立提出实施意见,以及项目审批后进行全方位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报告,并协助查处,切实履行“一张蓝图保发展、一体共治建生态”的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我区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建立每块耕地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坚决遏制乱占耕地违法势头,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不降、布局合理。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一级田长(区级)工作职责。承担网格内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负责检查、指导下级田长的工作,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解决网格内耕地保护管理重大难点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组织有关人员联合查处耕地违法行为。

(二)二级田长(镇/办级)工作职责。负责网格内耕地保护工作,加强对村级田长的日常管理,经常性开展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区级网格田长报告,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三级田长(村级)工作职责。承担网格内耕地保护,对网格内项目用地、项目设立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以及项目审批后进行全方位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报告,并协助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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