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镇域内河流水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平原镇积极组织镇村两级巡河责任人,开展长常态化定期巡河行动,全面落实好河长制巡河制度,保持流经镇域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一是巡河到位。明确了班子成员各自工作职责和责任河段,健全了巡河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平原镇12个镇级河长一月一巡河,巡河率达到100%,22个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河,连续三周巡河率达到100%,并上传至巡河APP。二是公示到位。对10条河段进行责任人和相关内容的公开公示,并逐一建档立卡落实“一河一档”管理措施,着力提高流域河道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督导到位。镇水利办公室定期进行巡河督导,随时督促进度较慢的责任人。四是整治到位。针对在巡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随时汇报随时整改,严禁应付差事,降低标准,走马观花现象发生,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巡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