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31日,对健康路街道及下属健北社区开展了常规巡察工作。2018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的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建议。为了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现将目前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街道党工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辖区各项工作开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化萍同志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吕明远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10月份以来共召开巡察整改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健康路街道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街道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查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1.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乏重视。党工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专题会议记录本,没有与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会议记录本分开,个别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履责日志记录上有业务工作的内容。未见2015年至2016年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经常讲、重点讲。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会,增强党工委“不松手”、党工委书记“不甩手”、党工委成员“不缩手”的履责意识。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记录本,规范班子成员履责日志记录内容,党工委不定期对其进行抽查,督促班子成员完善履责日志。四是规范党工委的廉政谈话记录,定期对记录内容进行整理,装订成册,2015年至2016年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记录已整理完善。
2.党风廉政制度执行不严格,街道党工委存在求稳怕乱、掩饰问题的思想。在近年来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活动中,健康办党工委不能够运用本单位的典型案例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导致违纪问题一再发生。
整改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案促改”,深化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提高党员干部个人的思想意识。严查执纪审查情况,严肃处置违纪线索,严肃查纠“不作为”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于发现有违规问题的干部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对于群众举报的案件接到一件处理一件。
3.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而不实。在“以案促改”和“一章两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中,个别班子成员撰写的心得体会出现从网上照抄照搬的现象。在区纪委年度考核后,不能下沉一级,对所辖社区及办事处内部科室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也未见考核结果排名、通报、奖惩等内容。社区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资料缺失严重。四个社区均没有上下班签到制度,日常考勤、外出登记、请销假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现象。四个社区均未设置党务或业务工作会议记录本,落实工作痕迹不够明显,大额支出、重要事项的科学民主集中决策流程未体现,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要求个别班子成员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不得照抄照搬。党工委每季度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要求各个社区汇报本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党务及各个业务的工作会议记录本,不定期对各个社区开展检查。截止目前,我街道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对社区开展工作检查1次。街道党工委根据区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标准,出台考核标准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对所辖四个社区及各科室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以及日常考勤管理、外出登记、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对考核不达标的,严格追究责任。
4.监督执纪力度不足,健康办纪工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偏少,红脸出汗没有形成常态,2015年8月以来不能主动对干部进行问责,也未自办过一起案件,也不能向区纪委提供案件线索。2017年12月健康办经管科科员廉景民私自收取办事处公房租户房租款一万元的违纪问题,纪工委仅采取了廉政约谈、责令写出检查的方式进行处理,且未在办事处全体干部中进行通报警示。
整改情况:纪工委不定期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明确要求各社区、科室积极开展线索排查,对于发现问题的,主动上报街道纪工委,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于廉景民同志的违纪问题,党工委已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其处理进行表态发言,一致决定给予廉景民同志诫勉谈话的处理,并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了警示通报。
5.作风建设,精神萎靡懈怠。在巡察组作风纪律暗访中,仍旧出现1名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玩微信的情况,2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趴桌上休息、工作状态萎靡不振。签到纪律的连贯性不到位,未能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在作风纪律管理上存在宽、松、软现象。
整改情况:党工委不定期对作风纪律开展检查,对签到代签现象通报批评1次。严肃整治上班玩手机、工作萎靡不振的现象,严查上班签到、请销假制度,对查出有问题的科室以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年度考核结果。
6.同级监督缺位。纪工委存在不敢不会不愿监督的问题,不能够提醒警醒党政负责人科学民主决策。经查阅资料发现该办事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相关程序不规范,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三重一大”事项重研究不够充分,大额资金使用、临时人员招聘等事项,会议记录不能体现“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的有关要求,专项资金监管存在风险等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纪工委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同级监督,抓好本级的监督工作,增强自身的使命感、责任感。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二)党内政治规矩意识不足,党建工作不规范方面
1.规矩意识不足。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缺乏足够的重视,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严肃、不认真。一是党政会议不分,会议记录在同一本上且记录不规范,2017年会议记录时间顺序不对,有事后补写的情况。如2017年12月18日会议记录后,又记录了2017年9月18日学习中央领导安全生产重要批示会、2017年9月30日学习省委领导安全生产重要批示会、2017年10月19日安全生产推进工作会。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定期检查党政会议记录,分别查阅党政会议记录本,规范会议记录的内容和顺序。
2.街道党工委会议、行政办公会重大事项议题不能提前一天发至班子成员手中,会议议题多为临时动议,且重大事项上会研究不充分或以通报代替研究,没有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如:2017年3月27日,通报创文支出情况,仅写明了地面维修花费约9万元,宣传版面约5万元,购买垃圾箱花费约3万元,未见班子成员对资金支出的意见。2017年5月2日、5月19日两次行政办公会议上通报创文支出情况,仅有创文需要花钱做的工作,但未说明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支出也未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
整改情况:凡涉及区委、区政府的重大会议议题,提前两天通知各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使各个班子成员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规范“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办事处的资金使用情况,需班子成员开会研究决定,充分征求每一班子成员的意见。
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健康路办事处2015年“三会一课”材料、2016年机关支委会会议记录本缺失,2016年至2018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学习流于形式,存在会议内容与议题不对照、会议记录未完成等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15年的“三会一课”材料、2016年的支委会会议记录均已补齐到位。对2018年以前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定期对党工委及各支部的“三会一课”进行检查和规范。
4.召开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班子成员之间“红脸、出汗”不够,会议记录不规范,成员之间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内容存在和往次内容相同之处。会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材料缺失,会后无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导致查摆出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民主生活会效果打折扣。
整改情况:党政办公室将民主生活会的各项材料,包括会议记录、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谈心谈话内容、会后整改材料等进行装订成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会后的督促整改工作,班子之间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内容要“辣味”十足,切实指出存在的不足以及弊端,把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5.党务公开不及时。健康路街道党工委未进行党务公开,党务公开栏存放于库房内,公开栏版面上无党务公开内容。
整改情况:制作新的党务公开版面,及时更换版面内容,目前党务公开栏已经重新整理上墙。
6.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2015年至今,健康路办事处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2名,社区党支部发展党员5名,存在发展党员资料不规范、缺失的情况。如2016年健康路办事处机关党支部发展的张倩同志,档案里缺少研究确定拟接收预备党员记录、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党工委谈话记录等资料。从学校转来的岳韶北等3名学生预备党员转正时的会议记录用信纸撰写,夹附在街道党工委会议记录本中,未按要求进行转接。
整改情况:健康路街道党工委于2018年9月对所存党员档案进行整理,针对十八大以来,对自发展党员档案内容进行重点排查,此次活动共排查档案52份。其中,自发展党员档案共计10份;2013年1月2018年9月,转正党员档案共计20份,发现的缺漏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
7.学习教育效果欠佳,在巡察组组织的8道应知应会党建基础知识测试中,被抽查的办事处3名班子成员只能回答一半问题;抽查6名社区主任及副主任,3名基本能完全正确回答,1名回答正确率为60%,2名回答正确率仅为40%。
整改情况:结合“一章两法”、“扫黑除恶”等专项学习活动,对我街道以及四个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运用微信群、微博、应知应会手册等学习方式,对全体人员开展知识测验,不定期对工作人员抽查进行询问,检测学习效果。
8.党费收缴不规范。按照“交纳党费收入基数”计算的应交党费有误,如2017年1月至5月,办事处机关支部8名党员党费计算均偏少,共少交党费29.5元。
整改情况:按照2017年7月份调整后的工资数额,逐一对党员党费缴纳的数额进行计算,对于少交党费的党员要求其补缴到位,补缴党费共计8人,30元。
(三)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督导机制方面
1.巡察组列席民主生活会没有把宗教活动纳入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中。
整改情况:加强对宗教活动的认识,把宗教活动方面的内容纳入班子成员的发言中。
2.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学习领会整个过程。加强理论武装,集体研讨形式的学习每年只有2次,达不到6次要求。2017年度工作报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对意识形态工作表述不全面、不准确。2017年度领导班子没有撰写理论文章、时政评论。
整改情况:加强对意识形态的认识,使办事处全体人员明白什么是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会,由党工委书记刘化萍同志带头领学意识形态,是全体人员对意识形态有了一个更清楚、更准确的认识。规范2017年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的表述,现已重新撰写。
3.督导检查机制不完善。2017年度办事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达到6次,但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记录没有写明学习日期。2017年领导干部讲党课2次,仅有党课讲稿,无签到、会议记录、图片视频资料。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有管理规定,无活动内容。
整改情况:成立专门的督导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党工委以及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完善学习记录,2017年学习记录已标明学习日期,注意每次会议都保留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信息、会议照片以及影像。
4.2016年以来,健康路办事处新都汇项目因债权纠纷问题多次引起群众性信访事件,办事处对信访群众微信群消息动态应对举措不够,不能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平台化解矛盾,正面化解疏导不强。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化解纠纷矛盾,及时利用网络传导事件最新动态,做到积极正面化解疏导。
5.实质性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较少。回复网民意见“文不对题”,拿办事处党建活动的政务信息来搪塞群众。测评体系中要求的音频、视频资料没有,图片资料少;网评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少;没有在管辖范围内网站、新媒体等网络平台设置专题专栏,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团结引领服务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工作方面没有内容。
整改情况:利用网络平台传播正能量,积极转发政府有关信息,发表正能量言论,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同时注重留存网络评论截图、网页浏览记录。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学习程式化、表面化,健康路办事处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均存在学习记录无日期、学习内容较少等问题。同时,办事处不能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微信公众号。
整改情况:积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要求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开设微信公众号一年需要收取300元的服务费,上级没有下发关于财政支持的文件,因此我办暂时无法开设微信公众号。
(四)组织人事纪律意识欠缺,临时人员管理不到位方面
1.内设机构设定不规范。按照区“三定方案”核准,健康路办事处内设党政办公室、社会经济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3个科室。现该办事处设有党政办公室、劳动保障所、社会经济办公室、综治信访科、城管科、计生办、6个科室,未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设定;同时健康路办事处在调整中层干部时,未在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三定方案”核准,将未在“三定方案”内的科室进行撤销。二是积极与区人社局进行协调,主动向人社局提交中层干部人员名单,完善人事档案。
2.临时人员管理不规范。健康办现有在办事处领取工资的临时人员10人。办事处没有出台具体的临时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聘用人员未建立人事档案,也未与临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10名临时人员中有4名未交纳相关保险,存在法律风险,管理上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出台《卫滨区健康路办事处关于临时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办法》,加强对临时人员的管理。比照区人社局关于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办事处与临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关保险。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1.三公经费列支会计科目错误。2015年1月10#凭证信访支出列支保养车辆费用350元;2015年5月1#凭证计生支出列支汽油费1000元;2015年7月2#凭证计生支出列支汽油费2000元;2015年9月13#凭证计生支出列支汽油费1000元,车辆维修1870元;2015年8月4#凭证餐费300元列支信访支出。以上共计5笔三公经费列支科目错误,其中列支公务用车费用5220元,招待费300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以上五笔三公经费列支错误皆因办事处信访和计生工作的办公需要,故列支到信访、计生支出。今后,我办严格按照财务科目列支,确保每一笔经费支出明细清楚。
2.应计未计入固定资产。2016年8月31#凭证在新乡市兴达家具厂购办公家具20400元;在新乡市卫滨区冯氏建材经营部购办公家具18060元;2016年11月2#凭证购电动垃圾车2辆17000元;2017年12月29#凭证购巡防车1辆9190元。以上购买合计64650元,均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经核实,以上支出办公家具未列入固定资产的原因是因当时咨询上级相关部门,单价不超过一千元不用计入固定资产;购买电动垃圾车原因是当时创卫工作急需,社区购买用于庭院清理垃圾,因工作紧急故未计入固定资产;以上已于2018年10月1#凭证记入固定资产。购买巡防车9190元此项支出表述不准确,该项费用支出是车辆修理费用,不应计入固定资产。下步办事处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每年办事处新增的固定资产主动积极进行盘点、清理,及时进行登记入账,确保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
3.违规发放补助。2015年9月22日17#凭证9.3阅兵值班1100元(每天50元);2016年3月28日30#凭证两会信访值班补助14000元(每天100元);2017年4月19日14#凭证创卫误餐补助6750元(每天30元)。以上3笔合计21850元,存在无依据发放补贴或超标准发放补贴情况。
整改情况:2015年9月22日9.3阅兵值班1100元(每天50元);2016年3月28日3两会信访值班补助14000元(每天100元),经核实以上两笔支出根据区上要求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我办辖区内上访人员较多维稳压力大,故临时雇佣人员24小时不间断看护,给临时人员发放看护补助, 2018年9月区信访局已向我办开具证明并准予发放;2017年4月19日14#凭证创卫误餐补助6750元(每天30元)实为创文期间的误餐补助,此笔支出根据《卫滨区机关公务灶管理办法的通知》(卫滨事务【2016】16号文件),因创文检查期间,区上要求工作人员早七点至晚十一点不得撤岗无法回家就餐,创文时间段公务灶满足不了就餐需要,故在梧品居安排就餐,我办参加创文的工作人员75人,每人每天三餐30元,三天共计6750元。今后,我办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贴补助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财政纪律的严肃性。
4.出差住宿费超标准报销。2017年8月15日18#凭证北京劝访住宿费1760元,两人2天应报销1400元,多报销360元;2017年9月28日30#凭证北京住宿费1天两人800元,应报销700元,多报销100元;2017年11月16日12#凭证十九大北京信访值班住宿费7920元18天,应报销6300元,多报销1620元。十九大北京信访值班住宿费7920元18天,应报销6300元,多报销1620元。十九大北京信访值班住宿费2000元5天,应报销1750元,多报销250元。2018年4月9日11#凭证“两会”北京维稳值班住宿10080元24天,应报销8400元,多报销1680元;2018年6月19日12#凭证北京接访住宿费800元,应报销700元,多报销100元;2018年6月20日21#凭证郑州劝返盛联国际商户住宿费一天350元,应报销330元,多报销20元;北京2人1天900元,应报销700元,多报销200元;2018年6月20日22#凭证北京招商住宿2人2天1502元,应报销1400元,多报销102元;广州招商住宿费450元,应报销340元,多报销110元。根据我区出台的《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上住宿费共计11笔超标准报销4542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我区出台的《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照的是新乡市财政局2014年新财行〔2014〕16号《新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因新乡市财政局在2016年10月下了发新的差旅费报销标准《新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新财行【2016】14号),区信访局要求按照新标准执行。我办均严格按照区信访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通知》(卫滨信领【2017】8号文件)、《关于做好“十九大”期间驻京值班工作的通知》(卫信联办【2017】95号文件)等文件规定执行,不存在超标准报销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文件报销相关费用。
5.应走未走政府采购。2016年4月7#凭证购覆盖黄土黑网4400元;2016年8月11#凭证购电梯配件20000元;2016年8月22#凭证办公耗材2750元;24#凭证防汛物资3760元;2016年9月14#凭证防汛物资5486元。以上5笔合计36396元,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2016年4月购覆盖黄土黑网和2016年8月购买办公耗材,经核实以上支出因工作中有紧急情况及创卫环保检查时的临时支出;2016年8月购电梯配件和防汛物资,支出时因2016年“7.9”、“7.19”大雨汛情严重,防汛救灾情况紧急,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时间较长,来不及办理相关手续。今后的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区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按照相关条例办理政府采购相关事宜。
6.列支食品、餐费事项不明。2015年列支事项不明、发票清单不详细食品22笔共计7541.8元,列支事项不明食品5笔共计1361元,列支用途公务灶、清单不详细食品1笔280元,买茶叶1笔465元;2016年列支事项不明、发票清单不详细食品3笔共计995元,用途看病号、发票清单不详细食品2笔共计457元,列支事项不明食品1笔计400元。存在看望病号人员信息不详及事项不明的问题。2015年列支不明事项餐费10笔2940元,存在加班餐费、公务接待手续不齐全的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管理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记载不清晰、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按照统一规定给予更正补充,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报销凭证,坚决不予报销。
7.财务管理不规范。
(1)原始凭证审核不严。2016年1月1#凭证办公用品300元、356元2笔发票日期与清单日期不符;2017年5月21#凭证招商引资报销住宿费700元,住宿发票与刷公务卡酒店、日期、金额不一致,发票上章为上海莫泰徐家汇路酒店有限公司,日期2017.5.13,金额882元;公务卡刷卡商户名:上海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7.5.11,金额1328元;2017年9月13#凭证花卉680元,其中绿萝120元1盆,共计购买2盆。
整改情况:经核实,住宿发票上名称上海莫泰徐家汇路酒店有限公司是属于上海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分公司,故发票名称与刷卡条不一致。我办严格遵照财务制度规定及财经法规审理各种票据,严把原始票据审核关,坚决杜绝不合规的票据报账行为。
(2)违规提取现金。2015年2月17#凭证10073元工资发放用现金;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笔工资发放是因廉景民同志身份证和银行卡同时丢失,需先补办身份证再办理银行卡手续,时间较长影响工资发放,故给该同志发放了现金。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支付的程序,保证不再出现此类现象。
(3)记账凭证附件不全。2015年1月8#凭证工资27312元未附工资表;2016年12月43#凭证司法所经费入账15000元,未附入账单和银行入账凭证;2017年1月11#—24#凭证额度到账317559.35元、42#凭证额度到账145790.3元、2017年11月50#凭证额度到账25000元、152400元,以上均未附用款计划单;2018年1月4#凭证分月用款计划单应附在2#凭证。
整改情况: 2015年1月8#凭证工资27312元未附工资表,工资表因凭证粘贴不牢固损失,现已补附件工资表。司法所经费因为是财政直接拨付到零余额账户,故没有入账单和银行入账凭证;用款计划单因为是多项在一起申请,故在部分凭证内出现看不到单子情况。凭证分月用款计划单贴错情况已整改。
(4)会计科目使用不当。2015年12月3#凭证北京值班出差补助列支办公费;2017年8月21#凭证遗属补助3738元、2017年12月18#凭证遗属补助3738元列支津贴补贴,应列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生活补助;2017年6月16#凭证体检费44000元列支医疗费、2018年6月29#凭证体检费40500元列支医疗费,应列支福利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会计科目列支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强化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5)财务报销故意规避政府采购。2016年6月26#凭证办公耗材800元(发票日期6.21)、950元(发票日期6.15)、1200元(发票日期6.3)三笔供货商一家,合计2950元。2018年1月15#凭证城管服装960元3套(发票日期17.12.5)、21#凭证城管服装960元3套(发票日期18.1.5)、2018年3月16#凭证城管服装960元3套(发票日期18.3.8)、2018年4月9#凭证城管服装960元3套(发票日期18.3.30)4笔合计3840元。
整改情况:对于规避政府采购问题,一是有些工作较为紧急继续购买办公用品用于工作,来不及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二是城管人员因为是临时人员变化频繁,故购买服装是因为新增人员工作需要,临时性增加购买。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凡购买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物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办理相关的采购手续。
(六)关于健北社区的问题
1、社区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健北社区2016年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完全一样,照搬照抄,概念模糊不清,缺失支委会会议记录。二是组织生活会记录不规范。2016年社区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中,没有体现党员之间相互批评内容,如支部党员对XX同志批评时,会议记录上只是统一写成“对XX同志的批评意见为...”,缺少每个党员对其批评的内容,程序不规范。三是党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务公开栏内容未及时更新,仍张贴着2017年社区党员党费收缴情况一览表,无2018年最新公开内容。
整改情况:坚持“三会一课”制度,2016年支委会会议记录已完善。围绕党支部的中心工作,结合支部换届选举、党员教育、发展党员等工作实际,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议,每季度上一次党课,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程序,体现党员之间相互批评的内容。党务公开栏已更新为2018年最新的内容,及时整理制作党务公开版面。
2、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不到位。一是健北社区没有上下班签到制度,日常考勤、外出登记、请销假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纪律得不到保障。二是健北社区未设置党务或业务工作会议记录本,落实工作痕迹不够明显,大额支出、重要事项的科学民主集中决策流程未体现,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办事处考勤制度,根据办事处考勤管理条例、请销假制度,办事处不定期检查四个社区的考勤情况、请销假情况,发现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计入年终考核结果。建立党务工作会议记录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涉及支部的重大事项要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决定,做到政务、党务公开,科学民主决策。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办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辖区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街道党工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健康路街道党工委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