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现将此批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校验
1.新乡市卫滨区化工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2.新乡市卫滨区胜文社区卫生服务站
3.新乡卫滨李全勇诊所
4.新乡南高村王雪诊所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卫滨贾俊芳诊所
2.卫滨吴龙昌诊所
3.卫滨杜恩蕊诊所
三.医疗机构变更
1.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八一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
四.医疗机构注销
1.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旗舰店中医坐堂医诊所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