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现将此批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校验
1、新乡市第一运输公司医务室
2、新乡卫滨区永康口腔医疗有限公司永康口腔诊所
3、新乡王富生诊所
4、新乡东高村党玉玲诊所
5、新乡市口腔医院一诊所
6、新乡李天成诊所
7、新乡新华医院八一诊所
8、新乡芦璐诊所
9、新乡卫滨吴伟红诊所
10、新乡史峰诊所
11、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八里铺村卫生室
12、新乡市卫滨区飞机场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
1、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八里营村卫生室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