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卫健委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十)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现将此批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校验
1.平原镇水南村卫生室
2.平原镇王湾村卫生室
3.平原镇王固城村卫生室
4.新乡市卫滨区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新乡市卫滨区金穗社区卫生服务站
6.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
7.新乡市第一运输公司医务室
8.新乡东方中医院
9.河南省女子监狱医院
10.新乡市监狱卫生室
11.新乡京西医院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卫滨华新中医院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