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卫生监督所2021年医疗机构行政处罚公示名单
发布日期:2021-12-20 16:52 信息来源: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量:2908

序号

 号

   由

罚款金额

处罚日期

1

卫卫医罚〔2021〕1001号

新乡市卫滨区宝泽轩保健按摩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51000元、没收非法所得1881元

2021.2.5

2

卫卫传罚〔2021〕1号

新乡李村新村袁子辉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和密闭的容器案

2000元

2021.6.25

3

卫卫医罚〔2021〕3号

新乡周瑞芬诊所未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案

2000元

2021.6.25

4

卫卫传罚2021〕3号

新乡王治霞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和密闭的容器案

2000元

2021.6.25

5

卫卫传罚2021〕2

新乡市卫滨区铁路工房社区卫生服务站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案

4000元

2021.6.25

6

卫卫传罚〔2021〕5号

新乡市卫滨区朱召第二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和密闭的容器案

2000元

2021.8.3

7

卫卫传罚〔2021〕7号

新乡高新徐佳口腔诊所塑封包装的口腔器械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明相关消毒日期及失效日期等内容案

2000元

2021.8.3

8

卫卫传罚〔2021〕4号

新乡新华医院八一门诊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案

4000元

2021.9.14

9

卫卫传罚〔2021〕6号

新乡张国强诊所塑封包装的口腔器械包装外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注明相关消毒日期及失效日期等内容案

2000元

2021.9.14

10

卫卫医罚〔2021〕5号

河南海德医药有限公司海德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

2000元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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