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防止冒领和故意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现象发生,我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召开各乡办村干部及协管人员会议,发放生存认证公告、宣传材料1000余份,使基层经办机构和参保群众充分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
二是严格认证程序。认证工作的范围为登记参加卫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且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金的人员,通过采取实地走访及面对面的调查方式进行认证。认证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乡办进行生存认证,经乡办经办人员审验合格的,在资格认证表上签名及印指纹确认;对于居住在本地的重度残疾或因病而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经办机构人员上门进行认证;对于长期在卫滨区以外地区居住的人员不能到现场认证的。通知其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异地生存认证表到当地居民养老保险部门办理领取待遇人员异地生存认证,由当地社保机构协助认证。截止目前办事处生存认证工作已结束,认证率达97%以上,平原镇认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