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卫滨区统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股室:
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要求,现就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检查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抽查部门
统计局牵头发起,区市场监管部门配合。
三、抽查对象
双随机抽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四、抽查事项
统计部门抽查事项: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单位,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三)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登记事项检查。
五、抽取方式
使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进行随机抽取,双随机抽查坚持事项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和随机抽查对象信息库。在执法人员信息库和随机抽查对象信息库中,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派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