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队、协会:
为全面推进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新政文〔2020〕4号)、《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卫滨区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环境,持续推进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向纵深开展,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公平,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市场主体守规、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协调的市场监管新机制,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分工
局法制股、信用监管股牵头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管理,并依照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维护调整;局信用监管股负责组织开展、督促落实全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各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各自职责,按照2023年度卫滨区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列出的检查项目,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相关要求以及我区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局信用监管股做好相关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持。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一单两库”。本着“应纳尽纳”的原则,参照权责清单,对涉及本级监管职责的事项进行认领,进一步完善全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地行业分类、重点领域和监管工作需求,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分类标注;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对执法人员名录进行分类标注,对确需委托专业人员(机构)参加抽查,也要通过分类标注方式建立专门的专家库,提升人员匹配的科学性、精准性,确保抽查检查的高效性。
(二)明确抽查事项,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确定,但最低不能低于3%。同时按照卫滨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落实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关要求,按信用风险确定抽查比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抽查,真正做到对守信者无扰、失信者利剑高悬。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将双随机抽查的操作流程、检查标准、失信行为惩戒等向社会、市场主体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对双随机抽查的认知度,促进全社会对监管对象、政府监管行为的监督。要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抓好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指引等内容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各领域抽查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
(四)强化结果运用,做好后续处置。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同时要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工作,及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平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抄告、移送,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防止后续监管脱节。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信用监管股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业务科室要加强对本业务条线的工作指导,提升本业务条线的抽查工作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科学、严谨开展工作,检查前要组织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执法检查人员要本着对检查对象、检查结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抽查检查,严防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三)注重情况反馈。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对随机抽查、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反馈。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pdf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