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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12 10:24 信息来源:卫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4488

为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发源地,做好中小企业工作,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20193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梳理近年来我省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文件和充分借鉴兄弟省份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我省制定实施《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要求。《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直击难点,在优化营商环境、破解融资难题、减轻税费负担、支持创新发展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具体政策措施,是新形势下全面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了省级层面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共分为政务、融资、财税、创新、保障、组织等六个部分。

(一)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改进审批服务,便利企业办事创业。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二)改善金融服务。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直接债券,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开展新型融资业务,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申请上市融资的省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资金补助。实施贷款成本监测考核,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分类监管考核机制,强化对普惠金融服务监管考核。

(三)加强财税支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和 “专精特新”发展。落实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补助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贯彻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在份额上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发挥各类基金的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力度。

(四)推进创新发展。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强化对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财政支持,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对在豫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开展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工作,对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奖补。充分利用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

(五)深化服务保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服务载体建设,搭建中小企业政策信息发布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建立与银行共享的中小企业数据信息一站式平台。举办企业家管理培训,对中小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支持。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探索建立工业用地出让优惠制度。通过开展交流活动,参加展销活动,优化通关环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六)加强组织领导。省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开展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效果和发展环境评估。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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