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1/3/17 0:00:00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卫政〔2021〕9号 | |
发文机关: |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3/22 11:35:43 |
有效性: |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统筹推进我区东水东、十里铺、沈小营安置区项目搬迁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东水东、十里铺、沈小营安置区项目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卫滨区东水东、十里铺、沈小营安置区项目搬迁指挥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水东安置区项目搬迁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田东亮 区委三级调研员
副指挥长:李智慧 新乡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赵俊芳 平原镇党委书记
成 员:裴 瑾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 涛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董国栋 区政法委副书记
张 弛 区发改委主任
李帅军 区城建局局长
樊静涛 区信访局局长
买银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成国 卫滨公安分局局长
张军政 市国土一分局局长
李 琦 市规划二分局局长
张 震 区征收中心主任
陈天慧 区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张高峰 新乡投资集团保障房公司董事长
侯君福 新乡投资集团保障房公司总经理
王 洪 新乡投资集团保障房公司副总经理
冀大旭 平原镇镇长
赵书良 平原镇党委副书记
张红付 平原镇东水东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原镇,由赵书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东水东安置区项目搬迁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十里铺安置区项目搬迁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张 峰 区政协副主席
副指挥长:李智慧 新乡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赵俊芳 平原镇党委书记
成 员: 裴 瑾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 涛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董国栋 区政法委副书记
张 弛 区发改委主任
李帅军 区城建局局长
樊静涛 区信访局局长
买银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成国 卫滨公安分局局长
张军政 市国土一分局局长
李 琦 市规划二分局局长
张 震 区征收中心主任
陈天慧 区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张高峰 新乡投资集团保障房公司董事长
侯君福 新乡投资集团保障房公司总经理
王 洪 新乡投资集团保障房公司副总经理
冀大旭 平原镇镇长
潘轶军 平原镇副镇长
牛永安 平原镇十里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原镇,由潘轶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十里铺安置区项目搬迁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沈小营安置区项目搬迁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冯克润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李智慧 新乡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赵俊芳 平原镇党委书记
成 员:裴 瑾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 涛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董国栋 区政法委副书记
张 弛 区发改委主任
李帅军 区城建局局长
樊静涛 区信访局局长
买银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成国 卫滨公安分局局长
张军政 市国土一分局局长
李 琦 市规划二分局局长
张 震 区征收中心主任
陈天慧 区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张高峰 新乡投资集团保障房公司董事长
侯君福 新乡投资集团保障房公司总经理
王 洪 新乡投资集团保障房公司副总经理
冀大旭 平原镇镇长
潘轶军 平原镇副镇长
魏天印 平原镇沈小营村支部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原镇,由潘轶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沈小营安置区项目搬迁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