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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卫滨区产融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卫滨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卫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卫滨区第三届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领导小组,并对卫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同志,绿港景城小区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成立卫滨区产融合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顾崇豪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郭呈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黄 佳 区政府副区长
李卫东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胡公义 区政府办副主任
吴立军 区科工信局局长
张 弛 区发改委主任
赵彩红 区统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工信局,黄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立卫滨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顾崇豪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郭呈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冯克润 区政府副区长
李卫东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胡公义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 弛 区发改委主任
买银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立军 区科工信局局长
李帅军 区城建局局长
焦卫东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姚广法 区商务局局长
常玉琦 区审计局局长
赵彩红 区统计局局长
李学桃 区卫健委主任
李本勇 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局长
张军政 市国土一分局局长
李 琦 市规划二分局局长
冀大旭 平原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买银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配合推进我区扩大农业农村十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工作。
(一)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平原镇
(二)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市国土一分局、市规划二分局、平原镇
(三) 卫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国土一分局、市规划二分局、平原镇
(四) 卫滨区现代农业休闲观光示范区项目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科工信局、
区城建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卫健委、市国土一分局、市规划二分局、平原镇
(五) 新乡市宇鑫农贸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国土一分局、市规划二分局、平原镇
(六)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项目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国土一分局、市规划二分局、平原镇
(七)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市国土一分局、市规划二分局、平原镇
(八)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市国土一分局、市规划二分局、区卫健委、平原镇
(九) 卫滨区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市国土一分局、市规划二分局、平原镇
(十)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市国土一分局、市规划二分局、平原镇
三、成立卫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顾崇豪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郭呈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黄 佳 区政府副区长
冯克润 区政府副区长
王秀峰 区法院院长
牛 敏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成 员: 肖东辉 区委办副主任
郝同辉 区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陈加耕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拥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浩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永辉 区委编办主任
张 弛 区发改委主任
王 静 区教体局局长
吴立军 区科工信局局长
宋玉辉 区民政局局长
贾 佳 区民宗局局长
吴玮锋 区司法局局长
李帅军 区城建局局长
郭 鹏 区城管局局长
买银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姚广法 区商务局局长
张艳丽 区文旅局局长
李学桃 区卫健委主任
樊静涛 区信访局局长
刘晓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芳 区园区办主任
李正新 区法院副院长
侯安静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白 银 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副局长
李 琦 市规划二分局局长
张军政 市国土一分局局长
李本勇 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局长
冀大旭 平原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一分局,会同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共同牵头,强化工作调度,督导工作进度,全力组织协调好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军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土一分局副局长闫海春、区法院副院长李正新、区统筹办主任路强兼任。
四、成立卫滨区第三届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领导小组
组 长:顾崇豪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高广平 区委副书记
葛路明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杨明臣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郭呈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黄 佳 区政府副区长
李卫东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胡公义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宏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拥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滨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吴立军 区科工信局局长
张 弛 区发改委主任
向卫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静 区教体局局长
李学桃 区卫健委主任
姚广法 区商务局局长
刘晓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芳 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工信局,吴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调整卫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呈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姬 泓 区政府副区长
黄 佳 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卫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城建局)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领导小组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专班,由区城建局、教体局、国土一分局、规划二分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
六、调整卫滨区绿港景城小区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乔长华 区总工会主席、人大党组副书记
姜国辉 中同办党工委书记
成 员:裴 瑾 区政府办副主任
程 龙 中同办主任
张天宇 区城建局副局长
闫海春 市国土一分局副局长
陈江天 市规划二分局副局长
蒋东义 区法院民二庭庭长
李霄祥 中同办党工委副书记
支 琛 中同办副科级干部
彭栗飞 中同派出所所长
杨永斌 新乡港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同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由程龙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绿港景城小区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等日常工作。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