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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卫滨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2 18:19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1898
  

 

卫政办〔201742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卫滨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
的通知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2017年卫滨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卫滨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25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新乡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7113号),加快推进我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提升全区电子政务服务能力为中心,以新乡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为指导,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切入点,以实现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在线快捷办理为目标,加快推进我区政务公共云和政务专有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全面梳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进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全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年底,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运行并与省、市级平台实现对接,主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县、乡具备网上行政审批能力,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三、重点任务

我区不再设立单独的政务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基础设施,依托新乡市统一的平台进行建设和部署。

第一季度:325日前,将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联络人员名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同时明确本级行政许可、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直各相关单位)

331日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标准规范,启动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331日前,对已有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业务系统进行梳理。(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第二季度:420日前,依托市政务公共云,启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620日前,完成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乡镇、部门全覆盖,并接入市级电子政务外网。(责任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630日前,按照市统一要求完成区级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工作,上线运行全市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第三季度:730日前,电子政务外网按照安全规范标准接入省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责任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730日前,区级全面启动上线运行全市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工作,进一步丰富完善区级网上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审批业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全市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830日前,区级根据全市统一电子证照库的要求,录入完善辖区内有关部门的电子证照数据并进行验证。(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830日前,区级依托全市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工作要求,建设并完善本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责任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930日前,完成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第四季度:1231日前,区、乡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全市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责任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1231日前,各县(市)、区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全网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1231日前,依托全市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行政审批市、县、乡全覆盖,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在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协调小组负责整体协调推进。推进协调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牛风科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委主任焦卫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焦卫华和区工信委主任陈加耕担任,区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推进协调小组下设四个业务指导组,分别是:办公室,由区发改委牵头,主要负责顶层设计和与市发改委对接,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班,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技术组,由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牵头,成员单位有: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具体负责落实技术支撑和相应业务整合上云等工作;云服务组,由区工信委牵头,主要负责网络对接等工作;督导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有区政府督查室、区电子政务信息中心,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办,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相关区直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和组织专家论证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领导、联络员和具体责任人。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加大培训力度。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协调小组负责全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策、业务和技术咨询指导等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区直各部门参加专项培训。

(四)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周协调、月督导工作推进机制。由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召集周协调例会,听取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工作信息旬报制度,自发文之日开始,每月8日、18日、28日将本地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等情况报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区政府办督查室负责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展快、成效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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