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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政办〔 2017 〕32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强化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责任,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现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要求,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主线,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巩固、重在提升,不断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积极配合新乡市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提高单位服务意识,增强单位工作质量,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素质,营造良好的单位工作氛围,加大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力度,加快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了使我办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卫滨区政府办公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牛风科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制定工作方案,掌握工作进度,反馈工作信息,协调和指导相关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赵丽莎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严抓创建活动落实。建立和完善创建管理机制,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有明确创建目标,有周密创建计划,有具体保障措施,有考评表彰制度;通过各新闻媒体、网站、微博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举措和成就,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和基础是加强干部的教育,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要高度重视干部的教育工作,加大对干部的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文明水平。要在广大干部中,积极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推动各项实践活动有声有色的开展。
(三)确保管理秩序良好。确保单位治安秩序良好,防范和管理措施落实,公共场所和日常管理有序,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单位内部公共基础设施齐全,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各类消防措施到位。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办公区域环境美化工作,积极参与城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落实环保措施,切实保护城市环境。
(四)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规范政务行为,坚持政务公开,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做到服务环境优良、服务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服务文明规范、办事高效透明。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示范窗口活动,全面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