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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政办〔2017〕33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卫滨区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方案的通知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卫滨区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卫滨区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2017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自2017年4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推动行业部门,发挥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开展分行业排查治理,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救援执勤战备,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张荣和任组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娄长岭、南桥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杰、胜利公安分局副局长常保柱、铁西公安分局副局长李英杰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娄长岭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持续开展分行业排查治理
认真落实区政府2017年消防工作部署,按照“逐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治理”的思路,持续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宾馆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点)专项治理。4至5月份,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公安、消防、旅游、文物、宗教管理等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宾馆、家庭旅馆、农家乐,文物、宗教建筑和旅游景区(点),突出用火用电、消防设施、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员工培训等内容,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幼儿园专项治理。6月份,教育部门对辖区幼儿园进行集中排查,突出场所设置、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宣传教育等内容,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专项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危险化学品三年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7至8月份,安监、工信、商务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异地互查回头看活动”,认真核对已排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突出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应急处置等内容,督促各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
(二)着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火灾多发,居民住宅、沿街门店和“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治理,落实常态严管措施。
1.加强居民楼院隐患排查。平原镇、各办事处的安监办、综治办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公安派出所人员以及巡防、保安、物业、专业电工等力量,定人定责,划片包干,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整治居民家庭和沿街门店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留人住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
2.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推动镇(办)、村(社区)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电力部门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物业服务企业等重点行业的电工开展培训,吸纳电力部门专家进入消防安全专家库,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培训和疑难问题研究。
3.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按照《关于印发〈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17〕4号)要求,组织消防、综治、民政、住建、供电等部门,以及镇(办)、社区(村)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居民社区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制度,保持消防通道安全畅通,规范电气及危险品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落实各项消防宣传措施,建强用好社区微型消防站。党的十九大召开前,推动80%的居民社区达标创建。
(三)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开展城市火灾风险分析评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制度,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每半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消防形势。全面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和火灾高风险区域,报请党委政府研究解决。8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
2.加快消防站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推进落实消防队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收等任务,加快消防指挥中心建设进程。积极推动将政府专职队员高危补贴、执勤补助纳入地方消防经费保障范畴,提高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工资保障标准。
3.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9号)和新乡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公文〔2017〕17号),推动每个镇(办)明确1名专管员,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明确1名协管员,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工作。推广使用网格化消防管理手机APP检查终端和平台,突出人员定位、隐患取证、过程跟踪、绩效考评等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80%的镇(办)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4.推进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建设。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保证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日常运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80%的街道社区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加快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建设, 60%以上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联防协作组织,落实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疏散演练、应急处置、工作交流“六项制度”。
5.推进火灾防范物防技防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积极推动文物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安装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将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服务、火灾报警装置配备等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居民家庭、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等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不少于600个。
(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
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期间,周密部署,超常防控,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同时,在每次重大活动期间,按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组织消防、治安和派出所等警力,至少开展2次消防安全夜查行动。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深化实战练兵比武。开展内攻搜救与紧急避险、车辆事故救援、危化品处置、绳索救援技术等培训。消防大(中)队每月组织1次会操考核,每周开展1次全员测试。
2.强化实地熟悉演练。在重点强化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等四类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的基础上,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逐行业、分类别、定范围开展熟悉演练。消防大(中)队每周至少安排2天熟悉演练,对辖区“四类场所”熟悉演练一遍,数字化预案制定率不低于60%。
3.健全联勤联训机制。加强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业务培训,指导开展灭火救援能力考核评价和比武竞赛活动。消防大(中)队与专职消防队至少开展1次联合演练,并采取集中培训、驻队跟训等措施,组织1次微型消防站队员普训,力争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3分钟”的能力要求。
4.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加强灾害事故风险调研评估,调整充实抗洪抢险、地震救援和石油化工、地下工程、“三夏”麦收火灾处置力量,强化战备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优化力量编成,开展舟艇驾驶、远程供水、破拆救人、麦场(地)火灾扑救等专项训练和车辆装备测试。消防大(中)队对相关器材装备物资检查补充一次、性能测试一遍。
(六)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和专项治理行动,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单位集中开展分众化、差异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确保至少60%的社区明确“消防宣传大使”。编印《居民消防安全手册》,组织“畅通生命通道”、“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等活动。推动60%以上的中小学校达到消防安全知识“三有”(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100%的高中军训学生受到消防教育。组织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调查,策划实施针对性主题宣传活动。
2.强化媒体宣传。组织消防微信微博微电影作品及消防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举办粉丝互动体验活动不少于2批次,培育消防网络名人不少于2名。实施隐患曝光和火案警示,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对每起有影响的火灾实行“有火必训”警示宣传。
3.强化阵地建设。在每个居民楼院(村庄)设置2处消防橱窗或喷涂2处墙体消防标语,在每个楼栋出入口设置“三清三关”、禁停电动车等提示;通过户外显示屏、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消防宣传车每周巡回宣传不少于2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半天。
4.强化社会培训。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建立社会消防培训点。组织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企业、镇(办)、村(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进行培训。依托防火安全委员会,推动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居民群众消防安全培训。扩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从严执法。负有消防安全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落实“每日一查”、“错时检查”工作制度,不断加大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下发法律文书,跟踪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书面报请区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强力督促整改。
(二)开展风险警示。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消防工作例会,通报火灾情况和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消防安全预警提示警示,定期将检查发现的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函告主管部门,督促加强火灾防范。要结合分行业排查治理,分类建立各行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从业人员等目标人群,定期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信息。
(三)组织集中约谈。区政府将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镇办和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四)公开检查情况。按照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落实消防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结合专项行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治理的时间、内容、措施和要求,督促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示制度,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公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名单,以舆论力量倒逼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围,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视频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消防安全;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消防安全;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
(二)政府推动,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要发动镇、街道落实“网格化”管理,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三)多警联勤,协同作战。公安机关要严密组织实施,加强调度指挥。消防大队要牵头负责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治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检查列入管辖场所日常治安检查内容,法制部门要加强对消防违法案件的法律审核,其它警种要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对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行为。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年度消防工作评先一票否决,并从严追究责任人和责任领导。
各镇(办)和区直部门工作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10日前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滨区消防大队,邮箱:weibindadui@126.com),每月25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