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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滨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09:25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2035
  

卫政〔201645

 

 

卫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卫滨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卫滨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卫滨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及责任分工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全区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九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型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依法行政的基础制度体系,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决定法律审核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的政策法律审查,各单位拟提请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均应在报请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前,经政府法律顾问和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查,未经审核的,不得提请集体研究。(牵头单位:各行政机关办公室,责任单位:平原镇、各办事处和各部门法制机构)

  2.建立权责清单长效管理机制。2016年度要制定《卫滨区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法律法规的立废改释及时修订权责清单。各实施单位应当建立监管制度,及时提请本级政府调整公布权责清单,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牵头单位:编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3.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向社会公布本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责任单位:财政、发改部门)

  4.用好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将依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逐步纳入督导平台,明确督导对象、督导内容、督导方式,反映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统计分析,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5.推动我区全面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我区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建立并利用好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及作用发挥情况纳入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加大考核权重。(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责任单位:各行政事业单位)

  6.认真贯彻政府合同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合同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合同的全面审查制度。(牵头单位:各级法制机构,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基层提升年”活动

  7.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基层提升年”活动。加强宣传、培训和典型经验示范推广,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基层执法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提升基层行政执法单位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8.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创建活动。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示范单位要每季度向政府法制机构报送创建活动安排及工作开展情况,政府法制机构每半年组织一次示范创建单位验收行动,及时汇总示范创建成果并及时推广,年终开展示范单位创建表彰活动。(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人社部门,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9.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严格执行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对重大执法行为的监督。认真贯彻《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新乡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新政文〔2015123),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文书的监督,统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文书格式,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布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0.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体系。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建立权责清单的基础上,2016年要制定岗位责任清单,把本单位的法定职权逐项落实到执法机构和具体执法岗位,建立与具体岗位对应的执法责任,做到权力到岗、责任到人。(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1.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按照《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卫滨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201613)要求,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牵头单位:发改部门,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做到日常抽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政府法制机构要每季度抽查一次行政执法案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到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总结交流经验。(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配合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

  13.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6年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对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修订。(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建立健全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15.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坚持行政复议决定集体研究制度。监督执行好《新乡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新政文〔2014162),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列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六、加强依法行政保障机制建设

  16.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坚持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办公会学法制度,保证每年至少四次学法活动。根据国家法律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开展专题学法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责任单位:各行政机关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级法制机构)

  17.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结合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安排专项宣传,及时报道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扩大政府法制机构影响力,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8.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根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修订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建立考核统计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发挥考核评价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机构,配合单位:政府目标考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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