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4/10/16 0:00:00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卫政〔2024〕51号 | |
发文机关: |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0:00:00 |
有效性: |
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区政府决定成立卫滨区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现将专项工作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魏海晓 区政府区长
副 组 长:郭呈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徐前茅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向卫群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郝英凯 区政府办主任
王 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贺 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肖东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
刘 浩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任中安 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信访局局长
祁雁翎 区人大法工委主任
张 弛 区发改委主任
王永辉 区教体文旅局局长
段明露 区科技局局长
王建新 市公安局卫滨分局政委
赵彩红 区民政局局长
吴伟峰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赵俊芳 区人社局局长
李学桃 区卫健委主任
吴朝中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 曦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阳 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孟 蕾 区总工会副主席(分管日常工作)
陈 璨 团区委书记
原晓阳 区妇联主席
专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赵俊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工作小组为重大工作阶段性领导机制,任务完成后立即撤销。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