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3/9/4 0:00:00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卫政〔2023〕62号 | |
发文机关: |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9/5 0:00:00 |
有效性: |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魏海晓同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郭呈杰同志: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运行、重点项目、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消防、高端装备园区等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新乡市卫滨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区人大、区政协、区武装部、卫滨区税务局、卫滨区消防救援大队。
周 伟同志:负责民族宗教、对外开放、招商引资、金融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民族宗教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局。
李伟娇同志:负责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医疗保障、红十字会等工作,联系科技、团委、妇联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教育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红十字会。
联系单位:区科协、团区委、区妇联。
李付晋同志: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数字经济、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郭呈杰同志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工作,协助周伟同志负责金融工作。
分管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单位:驻区各金融、保险机构。
李成国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工作。
分管单位: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联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
李 恒同志: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更新推进中心。
联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第一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
朱林静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
联系单位:区总工会、区残联、区工商联。
李卫东同志:协助郭呈杰同志工作。
郝英凯同志:协助区长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
领导成员负责分管(协管)单位和领域的廉政建设、信访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注:领导成员所任免领导小组职务按新的工作分工自行调整。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