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3/5/13 0:00:00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卫政〔2023〕32号 | |
发文机关: |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5/14 0:00:00 |
有效性: |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市农信社和中原银行不良资产集中清收盘活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卫滨区集中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卫滨区集中清收农信社和中原银行不良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魏海晓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郭呈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付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成国 区政府副区长、卫滨公安分局局长
王 倩 区法院院长
向卫群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牛风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牛 敏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许维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苗 军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红昕 区法院副院长
刘 勇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立峰 卫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都 炜 区城建局局长
杨 栋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宏伟 区审计局局长
刘晓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夏 毅 卫滨区税务局局长
马 勇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周 楠 新乡农商银行高村支行行长
郭 婧 中原银行新乡分行人民路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金融服务中心,马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3个工作专班分别为:不良资产处置盘活专班,由新乡农商银行、中原银行新乡分行分别牵头设立,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负责推进各自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工作;严厉打击犯罪专班,由卫滨公安分局牵头,依法对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恶意逃废债和违法发放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涉诉资产处置专班,由区法院牵头,对涉农信社、中原银行不良资产案件加快受理、审理、判决、执行,各工作专班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