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2/11/1 0:00:00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卫政〔2022〕91号 | |
发文机关: |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1/2 17:31:36 |
有效性: |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住建部垃圾分类评估平台及《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加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卫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魏海晓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 恒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向卫群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党组书记
张 恒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拥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弛 区发改委主任
王永辉 区教育局局长
宋玉辉 区民政局局长
都 炜 区城建局局长
郝英凯 区城管局局长
杨 栋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东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姚广法 区商务局局长
张艳丽 区文旅局局长
韩 璐 区司法局局长
刘晓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许维民 团区委书记
原晓阳 区妇联主席
张 阳 园区办主任
王 建 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李 琦 规划二分局局长
李本勇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建章 卫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 晖 平原镇镇长
张一飞 胜利办主任
贾 静 自由办主任
宁程柯 解放办主任
冯 强 中同办主任
朱晓辰 南桥办主任
朱 胜 健康办主任
谢 飞 铁西办副书记(主持行政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郝英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评等工作。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