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成文日期: 2022/5/25 0:00:00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卫政〔2022〕35号
发文机关: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5/25 10:14:15
有效性:
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卫政〔2022〕35号)
发布日期:2022-05-25 10:14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1891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并分别于2022625日、925日前向区政府报告重点工作季度进展情况,1225日前向区政府报告全年落实情况。区政府办督查室要将目标任务明确、指标可量化、结果可考核的重点工作,列入牵头单位2022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年度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第三季度末,由区政府办督查室核查认定各项目标任务的运行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序进度落实的工作任务进行预警通报,同时提请主管区领导约谈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并在年度目标考核时扣减相应分值。

一、聚力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稳中有进

1.坚持“项目为王”,强力推进“6+10”行动计划,滚动实施“三个一批”,推动实施100个以上重大项目,带动固定资产投资6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城建局、科工信局、城管局、交通局、教体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特色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卫滨投资公司,平原镇、各办事处

2.完善项目推进机制,以开工率、投产率、达效率为重点,依托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排名、季观摩”机制,确保计划开工项目上半年全部开工,当年投资项目9月底前大头落地。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政务大数据局、城建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原镇、各办事处

3.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方通过BOT+EPC等创新模式参与项目建设,有效激活社会资本助推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城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卫健委、民政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卫滨投资公司,平原镇、各办事处

4.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全面实施“一码惠企”和点对点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平原镇、各办事处

5.落实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一企一单”送政策上门,做好银企、用工、产销对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动力。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金融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大数据局、人社局、税务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6.加强绿色调度,保障重点民生项目有序建设、环保达标企业正常生产。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城建局、科工信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原镇、各办事处

7.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工程,以年营业收入5002000万元的企业为重点,建立“小升规”培育库,实现新入库“四上”企业30家以上,其中规上工业企业5家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统计局

配合单位:区城建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8.启动老城区商圈提升振兴计划,以市政府实施平原路改造为契机,加快推动街景改造,寻求社会资本合作,完善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城管局

配合单位:卫滨投资公司、区城建局、特色办,各办事处

9.有针对性的出台政策,策划活动,吸引更多黄金首饰商家入驻平原路一带,形成东起百货大楼、西到平原商场、南至新玛特的黄金珠宝首饰聚集区。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特色办

配合单位:解放办、健康办

10.以“嗨在卫滨”系列活动为载体,根据时令变化,围绕小长假、黄金周、家装消费、汽车消费、文化娱乐、夜经济等策划系列主题活动,形成持续增长的消费热点,为卫滨区聚集人气财气。

牵头单位:区特色办、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文旅局、城管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11.通过一个时期的持续发力,形成以平原路商圈为中心,文岩路美食街区、南桥里1960文创街区、香江城市广场家居装修聚集区、人民西路五金批发集散地、南环汽车商贸区等多点联动、蓬勃兴盛的商业格局。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城管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二、聚力动能转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2.立足于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和铜材料深加工两个百亿级产业基地,强力实施延链、补链行动。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原镇、铁西办

13.按照“生产配套一起干,招商建设同步走”的原则,全力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园建设,确保6月份企业开始进驻。

牵头单位: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科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14.倾力打造隧道设备产业园二期,年底前主体完工。重点服务好东安汽车文化产业新城、圣基机械设备、跃达汽车零部件等项目,解决前期问题,实现上半年开工。

牵头单位: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原镇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科工信局、财政局、城建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15.加大对勤工机器人、海创传动等“专精特新”类企业扶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助其快速扩张。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平原镇

16.加快推进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创新建设模式,并以此为契机,谋求与央企等大型企业集团合作,推动园区整体开发建设。

牵头单位: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发改委、卫滨投资公司

17.加强与清华大学产业研究院、西安交大产学研技术转移中心合作,探索项目带技术落地、带资金落地的方法途径,促进企业借力外脑提升产业层次。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

18.抓住川藏铁路建设重大机遇,支持中铁装备加大高原专用台车、掘进机刀具等先进设备研发,推动中铁装备专用设备研究院、河南勤工机器人创建省级研发中心。全力服务凯美龙铜合金带箔技改、金龙12万吨精密铜管加工等“三大改造”和扩建项目,助推龙头企业快速扩张,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城建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分局,平原镇、铁西办

19.加大创新扶持奖励,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开展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达到50%以上,全年新增省级、市级研发平台5家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统计局、发改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原镇、各办事处

20.结合现有土地指标、环保容量和扶持资金,优先保障园区主导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

牵头单位:国土分局、区发改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科工信局、城建局、税务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21.加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通香泉路与西环路的十字连接、卫源街与人民路的十字连接,新修、重修西丝路、通海路等7条区间道路和配套管网,切实提升园区整体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原镇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委、交通局、城建局、城管局

22.加大工业用地收储力度,新增工业用地500亩,建成标准化厂房6万平方米以上。

牵头单位:国土分局、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原镇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城建局

23.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激励措施,用好西苑丽景公租房政策,为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创造优良条件。

牵头单位: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建局

配合单位:区科工信局、教体局、卫健委、人社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三、聚力城市更新,建设宜居宜业卫滨

24.加强与新乡国资集团合作,创新BOT+EPC等项目建设模式,推动型钢厂区域改造,上半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牵头单位:卫滨投资公司、胜利办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城建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

25.全面启动陆航区域城市更新,统筹推进机场及周边区域路网、管网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带动铁西区域整体开发。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委、交通局,铁西办

26.对接郑州铁路局,启动火车站改造重建。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规划分局,自由办

27.支持新乡投资集团参与汇金城项目处置,激活政策资源,赋能传统商业区,为火车站区域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自由办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

28.加快殡仪馆选址搬迁,尽快启动卫源湖建设,推动卫河沿线连片开发。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平原镇、解放办、自由办、铁西办、中同办

29.全力实施中心城区片区更新,加快推进铁西区域城中村改造(一期)、滨河湾二期、九龙华府等在建续建“两改”项目,以片区开发的迭加形成全区域建设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30.扎实做好解放路南延、和平路南延、南外环西延的前期准备,为今年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

配合单位:平原镇

31.加快原广路、达雅路、S309长济线卫滨区段等城市道路建设,打通高村路、百泉大道等断头路,努力形成畅通高效的城市路网。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平原镇

32.按照“先拆后建,穿墙透绿,连片提升”的原则,高标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委、城管局,各办事处

33.抓好“区域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筹建一批幸福邻里中心、口袋公园、城市书房。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城管局、文旅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34.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高标准整治30条背街小巷,建成花园式庭院22个。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平原镇、各办事

35.加快实施产业更新,以金龙大厦为主体建设新经济产业园,重点吸引金融保险、知识产权保护、人力资源、技术转化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入驻。

牵头单位:卫滨投资公司、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科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局

36.本着“政府出政策、社会出资金”的思路,盘活辖区闲置资源,重点引进信息外包、地图标注、平行驾驶、语音客服等年轻群体密集的业态入驻,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园。

牵头单位:卫滨投资公司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特色办,平原镇、各办事处

37.利用辖区医疗资源集中的优势,建设集产品展示、体验、办公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医药健康产业园。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卫滨投资公司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健康办、解放办

38.加大供应链金融、区域结算中心、保险和证券等高附加值类企业引入力度,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力争金融保险业区级纳税超千万元。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特色办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39.深入开展管理更新,加强与国资平台和社会资本对接,建设智慧停车场,着力解决老城区停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卫滨投资公司

配合单位:区城建局、财政局、发改委,平原镇、各办事处

40.以平原路、金穗大道、人民路西段为重点,加快完善“城市公园+小游园+微绿地”体系,全力推进实施街区美化亮化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办事处

41.在治脏、治乱的基础上,试点垃圾分类,推进精细管理,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成果。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平原镇、各办事处

42.以区应急指挥平台为基础,探索整合综治、交通、城管、智慧社区等资源,集成一体,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综治中心、城管局、交通局、民政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四、聚力改革开放,释放发展动力活力

43.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提升大数据综合服务监管体系,加快政务数据“聚、存、通、管、用”,着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牵头单位:政务大数据局

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发改委、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人社局、城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审计局

44.深化农村五项制度改革,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牵头单位:区统筹办

配合单位:平原镇

45.借力新乡国资集团入股区属平台公司的机遇,主动开展项目经营,做大平台、做强实力,并运用市场经济规则,将政府信用优势和金融资本有机对接,助力全区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牵头单位:卫滨投资公司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科工信局、城建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金融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46.围绕高端装备制造、铜材料深加工等主导产业,紧盯上下游配套企业,精心绘制“四张图谱”,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平台招商,全年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4个,总投资120亿元以上。推行全员招商,将招商引资任务覆盖到每个部门和单位,纳入工作经费、年终考评、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考核范畴,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全员招商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科工信局、财政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特色办,平原镇、各办事处

47.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及时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落实县级领导分包、定期调度制度,对交办问题跟踪督导整改到位。政府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变化,落实数字化监管新要求,对交办问题即收即办即传,真正实现线下到线上转变,不透明到全公开转型,让“办事不求人、办成事不找人”成为卫滨营商环境的鲜明标识,确保营商环境指标进入全省城区第一方阵。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科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平原镇、各办事处

五、聚力乡村振兴,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48.借助城市近郊村优势,围绕农事体验、瓜果采摘、休闲观光和创意农业,培育壮大“农业+旅游”“乡村+休闲”等新业态,助力农民增收。坚持用市场化手段运作农业,引进市场主体加快建设高效特色农业产业园。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全力推动平原镇8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国土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49.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为重点,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积极申报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农村供水、污水管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安全饮水、生活污水排放等问题。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公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乡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上档升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城建局、交通局、教体局、卫健委、文旅局、生态环境分局,平原镇

50.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五年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持续稳定。重点加强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对易返贫致贫家庭和成员及时发现、及早干预,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城建局、卫健委、残联,平原镇

六、聚力重点攻坚,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51.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健全扁平化指挥、平急转换、多点触发机制,重点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新人员管控,推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牵头单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教体局、商务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城建局、城管局、政务大数据局、卫滨公安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52.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深入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加强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预警,完善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建成启用区应急指挥中心,提高自然灾害应对水平。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单位,平原镇、各办事处

53.全力做好中央、省委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三体系、三机制”要求,持续抓好环境污染源头治理,确保PM2.5PM10等主要指标完成市定目标任务,优良天数达到210天以上。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城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原镇、各办事处

54.落实河长制和网格制,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国控省控断面达标。做好土壤污染管控治理。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国土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55.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践行“双碳”战略,引导企业节能减排,加强技术改造,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科工信局、城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国土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56.持续抓好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金融局、信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法院、检察院、卫滨公安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57.加快解决问题楼盘“回迁难”“办证难”等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全区问题楼盘妥善化解。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

配合单位: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58.聚焦建筑工地、危化品储运、特种设备、城市燃气、“九小场所”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城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卫健委、交通局、商务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平原镇、各办事处

59.突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提高日常抽检频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60.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府引导,全力推进无主庭院物业公司进驻管理,实现359个“三无”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四方协调”机制,带动基层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城建局、卫滨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平原镇、各办事处

6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创建,有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信访局、司法局、城建局、法院、检察院、卫滨公安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七、聚力为民惠民,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62.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着力打造“卫滨数控”“卫滨护工”品牌,新增技能人才2890人以上。全面落实“稳就业”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65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教体局、退役军人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63.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鼓励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社会保险。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平原镇、各办事处

64.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标准,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民生短板。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城建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原镇、各办事处

65.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卫健委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城建局、市场监管局、卫滨公安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66.新建4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力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城建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67.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深化拓展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加快新丰小学建设,推进二十四中教学楼重建,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城建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68.优化文化服务供给,发挥区图书馆、文化馆文明实践主阵地作用,推进全民阅读,新建城市书房5座。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配合单位:平原镇、各办事处

69.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区疾控中心疾病预防能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延扩容,提升村(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支持新华医院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诊治水平。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70.支持驻区部队建设,落实国防动员“十四五”规划,做好国防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创建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局、城建局

配合单位:平原镇、各办事处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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