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成文日期: 2022/8/9 0:00:00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卫政〔2022〕64号
发文机关: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8/9 10:02:52
有效性:
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领导分工的通知(卫政〔2022〕64号)
发布日期:2022-08-09 10:02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2989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魏海晓同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郭呈杰同志: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运行、重点项目、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消防、高端装备园区等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新乡市卫滨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区人大、区政协、区武装部、卫滨区税务局、卫滨区消防救援大队。

  伟同志:负责民族宗教、对外开放、招商引资、金融、特色商业区建设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民族宗教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局、区特色商业区办公室。

李伟娇同志:负责文化旅游工作,联系科技工作。

分管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单位:区科协。

李付晋同志: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数字经济、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郭呈杰同志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工作,协助周伟同志负责金融工作。

分管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单位:驻区各金融、保险机构。

  泓同志:负责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医疗保障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爱卫办)、区教育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单位:区团委、区妇联。

李成国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工作。

分管单位: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联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

  恒同志:负责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单位:市国土一分局、市规划二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

朱林静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

联系单位:区总工会、区残联、区工商联。

李卫东同志:协助郭呈杰同志工作。

牛风科同志:协助区长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

领导成员负责分管(协管)单位和领域的廉政建设、信访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注:领导成员所任免领导小组职务按新的工作分工自行调整。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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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