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成文日期: 2021/11/9 0:00:00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卫政〔2021〕46号
发文机关: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1/12 15:12:31
有效性:
关于提请李伟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卫政〔2021〕46号)
发布日期:2021-11-12 15:12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7413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李伟娇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卫滨文〔202191号)、《关于李成国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卫滨文〔202197号)、《关于韩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卫滨文〔202188号)等文件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我提请: 

李伟娇同志担任卫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李成国同志担任卫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璐同志担任卫滨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栋同志担任卫滨区交通局局长职务。

吴伟锋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焦卫东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交通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

  

 

                卫滨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魏海晓

                      2021119

微信信访
APP信访
短信信访

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